人物:刘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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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421—1502 【介绍】: 明浙江嘉兴人,字荩臣。正统七年进士。授刑部主事,历员外郎。从英宗北征被俘,令饲马,乘隙逃归。天顺时,历官陕西按察使、陕西巡抚,疏浚郑、白二渠,溉田七万余顷。成化初,言三边大将遇敌逗留,虽云才怯,亦由权轻,请许以便宜行事;并不拘成规选拔将才。所司拘于成例,不能用。召理都察院事。成化四年,总督军务,镇压开成满俊(满四)起事。六年,再总督军务,与总兵官李震镇压荆襄流民起事。事后,驱逐久居山中流民,被杀及因饥疫而死者数十万人。官至刑部尚书。以劾汪直,斥为民。直败,复官致仕。卒谥襄毅。有《藏史居集》。
槜李诗系·卷九
忠,字荩臣,嘉善人,居秀水。正统壬戌进士。历刑部员外郎。从英庙北狩,陷沙漠,走七昼夜始达宣府,足刺蒺藜数百不觉也。归晋广东按察副使。历陜西按察使。赈活饥民以万计。忧去,军民伏阙请留。诏夺情还陜。迁右副都御史抚其地。时洮岷番乱,调兵抚捕之。成化元年,寇入延绥塞。忠及宁远伯击走之。陜土亢且卤,忠开龙首渠、郑白渠,灌田七万顷。固原土达满四叛,有众二万,廷议推忠总师。忠曰:此贼须坐困之。乃据其水草,持百日,贼渴甚有降意。忠单骑入贼营,众皆来归。而满四尚率骁骑劫营,大小百馀战皆捷,擒其爱将杨虎,狸不杀,解所佩金钩遗之,遣使内应,贼遂平。升右都御史。京师大水,诏忠巡视顺天诸郡,赈活无算。荆襄贼李胡子为乱,复诏忠督师往讨。忠先榜谕散归流民百四十万,斩首三千馀级。因献俘,上便宜十事。寻转刑部尚书,改兵部。时巨珰汪直擅权,忠疏其奸,罢直东厂。有御史戴缙附直上书,白其能,仍领厂事,遂构忠,落职去。七年,诸奸败,复忠原官。卒赠太子太保,谥襄毅。著有藏史居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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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忠(1421年—1502年),字荩臣,浙江嘉兴府嘉善县人,进士出身,官至兵部尚书。
正统七年(1442年)壬戌科进士,授刑部主事,进刑部员外郎。
正统十三年(1448年),跟从明英宗北征,爆发土木堡之变,明军战败,项忠乘间挟二马南逃,之后马疲弃之,步行七昼夜方抵达宣府。
景泰年间,由刑部郎中,升广东按察司副使,巡按高州,后因从征泷水瑶有功。
天顺初年历任陕西按察使,母丧丁忧,部民诣阙乞留,诏起复用。
当时陕西连年灾荒,项忠发廪振,且请轻罪纳米,使百姓赖以为救济。
天顺七年(1463年),召入为大理寺卿,百姓乞留,遂改右副都御史,巡抚陕西。
当时发兵平定洮、岷羌族民乱,后悉数招降。
之后在陕南开凿水渠,使得西安引水入城。
之后疏通运河,灌溉泾阳、三原、醴泉、高陵、临潼五县七万馀顷民田,为民爱戴、祠祀。
成化元年(1465年),上疏请减少兵役。
毛里孩进攻延绥,朝廷命令项忠与杨信带兵抵禦,无功。
次年,杨信计划大举出兵河套,以项忠提督军务。
此时贼寇再次攻陷开城,深入静宁等六州县,大掠而去。
项忠未能制止寇乱,被兵部弹劾,明宪宗特宥。
成化二年(1466年)召还管理都察院事。
成化四年(1468年),满俊谋反,掠夺边界,自称招贤王,有众四千。
都指挥邢端等抵禦均失败,后叛军达两万之众。
御史命项忠总督军务,与监督军务太监刘祥、总兵官都督刘玉帅京营及陕西四镇兵讨伐。
大军未行时,巡抚陈价等先以兵三万进讨又失败。
当时,朝议欲增兵,而项忠考虑京军脆弱不足恃,且更遣大将挠事权,于是上言称其调兵三万三千馀人,足以灭贼。
大学士彭时、商辂均赞同其主张,于是没有派遣京军。
项忠于是与巡抚都御史马文升分军七道,抵石城下,与之交战并多有斩获。
伏羌伯毛忠乘胜夺其西北山,几乎破城时忽然中流矢而死。
刘玉亦被围困,当时诸军欲退,项忠斩杀一千户以治军,后众人力战,刘玉得以解围。
之后围困数日,袭击获胜。
论功,进右都御史,与林聪协掌院事。
成化六年(1470年),荆襄间流民叛乱,李原自立为平王,与小王洪、王彪等掠夺南漳等地,流民附贼者至百万,史称郧阳民变。
宪宗诏项忠总督军务,与湖广总兵官李震讨伐。
项忠采用分兵招降等策略,瓦解敌军,大量流民出降。
项忠军对流民进行屠杀,“尽草薙之,死者枕藉山谷。
其戍湖、贵者,又多道死,弃尸江浒”。
项忠在镇压之后,自立“平荆襄碑”,以歌功颂德,百姓则称之“堕泪”。
项忠的滥杀并没有解决荆襄的流民问题,流民“入山就食,势不可止”,至成化十二年(1476年),改命都御史原杰招抚荆襄地区的流民,终于解决问题。
后项忠与兵部尚书白圭发生矛盾,互相弹劾。
宪宗仍重用项忠,进左都御史,荫子绶锦衣千户。
成化八年(1472年)召还,与李宾协掌都察院事。
成化十年(1474年),拜刑部尚书,寻代白圭为兵部尚书。
当时太监汪直掌管西厂,异常恣横,项忠屡遭侮辱不堪忍受,恰逢大学士商辂等弹劾汪直,项忠率领九卿亦弹劾汪直。
西厂遂罢撤,汪直因此忌恨项忠。
不久,西厂复设,汪直以吴绶为腹心。
项忠此前弹劾过吴绶,深表不安,称病乞归。
未行时,吴绶诬陷其罪,随后给事中郭镗、御史冯贯等亦交相弹劾项忠,此事牵连其子项经、太监黄赐、兴宁伯李震、彰武伯杨信等。
诏法司会锦衣卫廷鞫,项忠抗辩。
然而众人均知其出自汪直之意,无人敢为之伸冤,项忠被贬为民,黄赐、李震亦获罪。
汪直事败后,恢复官职,不久致仕。
弘治十五年(1502年)去世,年八十二岁。
赠太子太保,谥襄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