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长祚(1545年—?),字以介,号培所,福建福州府长乐县人,军籍,隆庆辛未进士。天启年间累官工部尚书。福建乡试第四十名举人。隆庆五年(1571年),登辛未科进士。授河南泌阳县知县,擢兵部郎中,掌管武库,清理核对积羡十五万馀,立为岁察之法。万历十二年(1584年)三月升湖广右参政。三十六年(1608年)七月起复河南右参政,三十八年二月升山西按察使,升陕西布政使,兵备榆林,操坚冰蘖,尤悉心边务,厉兵秣马,增城浚隍。每入都御史刘敏宽幕画便宜,靡不奇中。万历四十二年(1614年)二月报延镇三大捷,朝廷赐白镪焉。天启二年(1622年)四月起升南京太常寺卿,三年二月升南京工部右侍郎,四年正月升工部左侍郎,二月官至工部尚书,为给事中王鸣玉所劾,九月被免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