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刘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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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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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巩,直隶永平府迁安县人。
晚明官员。
万历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顺天乡试举人,四十一年(1613年)联捷癸丑科进士,初授行人司行人,四十六年十一月与刑科给事中姚若水册封建德王朱常沄。
泰昌元年十月考选,授南京兵科给事中,天启元年三月疏论旧经略熊廷弼丧师误国,假病欺君,并以票拟起用罪辅臣刘一燝以同声附和,罪科臣陈所志,乞俱赐罢斥,上切责,夺巩俸半年,寻以论沮用熊廷弼之罪,降一级调外任。
六月降陕西按察司知事添注。
二年五月准复原职,九月复除户科给事中。
三年二月与福建道御史周宗建相讦,不久给事中刘弘化、御史方大任等亦纷纷疏攻郭巩,巩言弘化等党熊廷弼,谋为脱罪;宗建等亦讦巩交结近侍魏进忠,住其甲第,巩上疏自理,且乞廷辨,上切责巩等,各夺俸三月。
六月郭巩被外派册封吉府长沙王朱常淠并继妃徐氏,十月升大理寺左寺丞,四年京察去职。
五年二月,大理寺丞徐大化举荐,以原官起用。
六年二月升大理寺左少卿,六年闰六月升太常寺卿,八月升兵部右侍郎,十二月升本部添设左侍郎,未任告病。
七年八月被令冠带闲住。
庄烈帝定魏党逆案,被削籍为民。
崇祯三年(1630年)正月,清兵攻拔迁安,郭巩逃入京师,奏乞师,自述拒受清军聘任职,且上所撰《却聘书》作证。
兵部尚书梁廷栋弹劾其书称大金非法,命下狱论死。
久之,崇祯八年被遣戍广西横州。

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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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命卿,字简之,号匪蓼,广东广州府番禺县九传湖(今花县)人。
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癸卯广东乡试举人,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进士,授福建福清县知县。
清介自持,以不肯阿权贵,调五河,有治声。
迁刑部主事,历郎中,出为长沙知府。
时魏忠贤擅权,摧残善类,吏部刘弘化忤忠贤削职,坐赃罄产不办,命卿阴为之宽。
及忠贤诛,弘化得复原官,命卿之力也。
致仕归里,每以禄不逮亲为恨,自号匪蓼,人多其孝云。

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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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志夔,字用一,号凤区(凤衢),四川叙州府南溪县人。
万历十六年(1588年)戊子科四川乡试举人,三十二年(1604年)甲辰科进士,三十三年授行人司行人,三十四年六月赉敕存问旧辅王锡爵,赐银币羊酒。
丁内艰,擢湖广道监察御史,四十三年奉命往长芦巡盐。
四十六年巡按陕西,四十七年升福建副使。
天启三年丁父艰,五年(1625年),以掌河南道御史李嵩疏荐,以原官起用。
六年四月巡视京畿道,闰六月升太仆寺少卿,七年升右佥都御史、巡抚山西,与巡按御史李灿然、刘弘化于河东为魏忠贤建生祠,内有「丹心许国,精忠贯日,无双雅志,忧民伟代,参天第一」等语,并获赐祠名「褒勋」。
东林党魁赵南星被魏忠贤贬戍山西代州,崇祯皇帝继位后,有诏赦还,时任山西巡抚的牟志夔为阉党,故意推迟遣返,赵南星终死在戍所。
崇祯元年四月,牟志夔被弹劾免官。
刘徽 朝代:

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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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徽,字心虞,直隶高阳县(今河北省高阳县)人。
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进士。
由临清知县擢至广东道监察御史。
天启中谄附魏忠贤,上疏为之歌功颂德凡十一次。
因诬熊廷弼侵盗军资,复诬给事中刘弘化等赃贿事,甚得魏忠贤意,进太仆寺少卿。
崇祯初定逆案,判徒三年,赎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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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灿然(?
—1654年),字伯韬,号任明,浙江处州府缙云县人。
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己酉科浙江乡试举人,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科进士,四十八年授福建同安县知县,天启四年(1624年)福建官兵破走红夷,焚其城献俘,福建巡抚南居益上捷奏,列名其上,五年四月考选,授福建道御史。
疏荐许弘纲、何熊祥、潘汝祯等,下旨言官职在纠弹,以后不许妄举市恩。
疏纠太仆寺少卿金士衡力救李三才,垂涎节钺,乞立斥之。
五年九月,疏请储边才,广积粟,内参兵部左侍郎王国祯奉旨逾年,杳不赴任,视国事漠不相关,国祯削籍追夺诰命。
六年五月,京师王恭厂火药自焚爆炸,上命西城御史李灿然查报,分别轻重,作速优恤。
闰六月,疏参户部侍郎徐绍吉、职方郎中郑履祥等,寻奉命巡盐河东,以宁夏四路商籍生员之请,议择适中地方小盐池堡创立学宫。
七年巡按山西,会同抚臣牟志夔、按臣刘弘化请于河东建魏忠贤祠,内有“丹心许国,精忠贯日,无双雅志,忧民伟代,参天第一”等语,祠名褒勋。
又巡按宣大,崇祯继位,以款贡卜石兔有劳,升一级,加太仆寺少卿。
崇祯元年二月,疏请停免河东加派大工盐课。
二年四月以阉党被削籍。
卒于顺治十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