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刘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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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布 朝代:

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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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布(1843年—1891年1月3日),沙济富察氏,字绍云,又字绍庭、少云。
满洲镶黄旗人。
清朝政治人物、书法家。
咸丰十一年(1861年)辛酉顺天乡试举人。
同治十一年(1872年)大挑二等,选授国子监典簿。
同治十三年(1874年)甲戌科第二甲第七十五名进士出身。
选翰林院庶吉士。
光绪二年(1876年):四月散馆,授翰林院编修。
充国史馆协修。
三年(1877年):升翰林院侍讲。
四年(1878年):以翰林院侍讲充文渊阁校理。
五年(1879年):改翰林院侍读。
充日讲起居注官、武英殿协修。
七年(1881年):升任右春坊右庶子。
八年(1882年):改左春坊左庶子。
五月,充四川乡试正考官。
六月初五日,擢翰林院侍讲学士。
九年(1883年):二月,奏陈:“陕甘回务不靖。
宜加筹画一折。
据称陕省回。
时常滋事。
商州大荔一带。
劫案叠出。
地方官遇有汉回词讼之案。
率多含混了事。
甘肃平凉府属化平川等处。
安插投诚叛回。
不下数十万。
现在生齿日繁。
闻亦有蠢动之势。
请饬防患未然。
”上谕:“陕甘地方汉回杂处。
最易滋事。
一切词讼案件。
无论是汉是回。
总须持平办理。
投诚叛回。
如有桀骜不驯。
尤宜加意防范。
毋任滋生事端。
著谭钟麟、冯誉骥、各就地方情形。
督饬所属认真抚辑。
务使汉回相安。
并将防兵随时训练。
以期有备无患。
”六月,受命充赛音诺颜部赐奠大臣,致祭扎萨克多罗郡王;奏陈:“此次致祭三音诺彦,取道台路,自默霍尔噶顺至赛尔乌苏各台,旱灾甚重,驼马倒毙殆尽。
亟宜疏通要差,并详查被灾轻重,及严禁私载货物。
”上谕:“亟应设法办理。
以通台路。
著吉和、永德于商都大马内。
挑选健驼。
分给被灾各台。
以应要差。
昨据户部筹拨银五万两。
为该处办赈各项要需。
著即分析确查。
实系被灾者加意抚恤。
如有藉灾为名。
藏匿驼马。
亦不得任令委卸至各城差务。
由台经过。
尤应于出张家口时、严禁私载货物。
以省台力。
并著该都统等随时严查。
毋稍瞻徇。
”后转任侍读学士。
十二月十五日,擢任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衔。
十年(1884年):二月,偕同工部侍郎孙毓汶以内阁学士前往湖北查办学政“书价银”事件。
四月,偕同孙毓汶赴安徽侦查候补道员刘传桢“纳贿招权、侵蚀帑项”案件。
五月十五日,擢工部右侍郎,兼管钱法堂事务。
闰五月初二日,转工部左侍郎,赴湖北查办郧西县廪生余琼芳命案。
六月,赴江西查办广信府知府董兆奎“勒捐酷刑”案件。
八月,赴安徽查办署寿州知州沈庆立“不理民事、延置盗案”案件,回京途中再转往河南查办巡抚鹿传霖遭弹劾“刚愎贪婪、假公济私”案、开归陈许道侵贪河工银案。
九月,重新侦查教党张怀松等谋反袭击府城一案。。
十一年(1885年):正月,授正黄旗汉军副都统;以工部左侍郎盘查三库,兼管理右翼幼官学。
充任顺天乡试监临。
受命勘查明陵工程。
十二年(1886年):正月二十四日,以工部左侍郎差任会试知贡举;三月初九日入闱,侍郎职务由师曾兼署。
受命勘查东陵、西陵工程。
十三年(1887年):二月初七日,丁忧守孝,侍郎职务由宗室敬信兼署。
五月,以工部左侍郎署理镶白旗蒙古副都统。
受命勘查东陵工程。
兼充管理沟渠河道大臣、备查坛庙大臣。
十四年(1888年):四月,调任镶红旗满洲副都统。
六月,以工部左侍郎署理吏部右侍郎。
八月初一日,以工部左侍郎出差任提督福建学政,侍郎职务由崇礼兼署。
十一月,调任正白旗满洲副都统。
十五年(1889年):正月,因光绪帝大婚礼成,奖叙赏加二级,仍任工部左侍郎、正白旗满洲副都统、福建学政。
光绪十六年(1890年):密奏福建、台湾、浙江现任藩司、臬司、道、知府实缺与各官员考语。
十一月二十三日卒于任上,年四十八岁,上谕依例赐予恤典。
乌拉布居官办事公允,体恤民情。
另曾充任考试汉荫生阅卷大臣、拔贡覆试阅卷大臣、朝考阅卷大臣、覆勘各直省乡试试卷大臣、进士朝考阅卷大臣、考试试差阅卷大臣;时常彻夜校阅试卷,惟恐有考生遭到屈枉压抑;武考生须考试步行射箭,乌拉布因自身擅长步射,也亲自指点之。
擅长书法,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