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元宁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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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补续高僧传·习禅篇
可宣。汉州人也。壮为僧。即出峡依琅琊觉公。一语忽投。群疑顿息。琅琊可之。未几。令分座。净空居士郭功甫。过门问道与厚。及师领归宗时。功甫任南昌尉。俄南康守。恚师不为礼。以事临之。师作书寄功甫云。某世缘尚有六年未尽。今无奈逼抑何。欲托生君家。望君相照。乃化去。功甫。得书惊喜盈怀。中夜其妻梦间。见师入其寝。失声曰。此不是和尚来处。功甫撼而问之。妻答所见。呼灯取书示之。遂娠。及生乃名宣老。期年记问如昔。逮三岁。白云端和尚过其家。功甫唤出相见。望见便呼师侄。端云。与和尚相别几年。屈指云四年也。端云。在何处相别。云白莲庄。端云。以何为验。曰。爷爷妈妈。明日请和尚斋。适门外推车声。端云。门外何声。乃作推车势。端曰。过后如何。曰平地一条沟。果六周。无疾而化。
新续高僧传·兴福篇第九之一
释可宣,字石桥。
姓许氏,嘉定人也。
为橘州昙公之弟,道行卓见,海内钦企。
元宁宗雅闻其名,赐号“佛日”。
嘉定丁亥,丞相鲁国公请居径山,宣谓学人重趼,而来者穷其日力,食息无所,乃创室百间。
又自裒其囊,合缗市田千亩,接待于双溪之上。
宁宗嘉其意,御书“化城寺”额,锡之眉山,杨汝明有记。
及示寂,建塔化城。
八不沙 朝代: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330 【介绍】: 元人。
明宗皇后。
乃蛮真氏。
懿璘质班
文宗至顺元年,被卜答失里害死。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元人,弘吉剌氏。
天历元年文宗即位,立为皇后。
三年文宗死,立明宗和世㻋次子懿璘质班
顺帝妥欢帖睦尔继立,被尊为太皇太后,临朝称制。
至元六年查究明宗被害事,削尊号,安置东安州。
不久死。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元大名东明人,字惟中。英宗至治元年进士。授浚州判官,入为国子助教。泰定间除太常博士。纂成《太常集礼》。后为监察御史。顺帝复以“至元”纪元,好文言年号袭旧之非,并言时弊之甚。累官礼部尚书,与修辽、金、宋史。至正九年,皇太子入学,命以翰林学士兼谕德,乃摘诸经要略,取史传及先儒论说,加以所见,为《端本堂经训要义》,供太子学习。又集历代帝王故事,成《大宝龟鉴》。官终翰林学士承旨。
维基
李好文,字惟中,大名府东明(今山东省东明县)人,元朝文人,至治元年(1321年)进士,官至光禄大夫,河南行省平章政事,以翰林学士承旨一品俸禄终其身。
撰有《长安志图》、《大宝龟鉴》。
至治元年(1321年),李好文登第进士,被任命为大名路浚州判官。
入朝担任翰林国史院编修官、国子助教。
泰定四年(1327年),李好文担任太常博士。
当时有窃贼偷太庙已故君王的牌位,李好文根据礼教,劝说将已故君王牌位采用木制,金玉祭器则放置在其他地方。
认为从建国开始,已经过了七八十年,每逢大礼,都是临时才去拿祭器,博士只得遵照以往的应答。
往年有诏令让李好文编《集礼》,又令各省及各郡县纂修,导致长久都无法修成的问题。
觉得礼乐应依照朝廷标准,不该令郡县编纂。
于是李好文告知掌管太常仪礼院的官员,让他们选了下属几位同僚,又请求调用书阁中相关的资料,以便采用。
三年之后成书,共五十卷,名为《太常集礼》。
李好文后来升迁为国子博士,由于母亲逝世而返家,服丧后,被起用为国子监丞,后受命为监察御史。
再度使用至元为年号,身为监察御史的李好文以年号袭旧从古至今从未听说过抨击,表示只沿用当时名声却没有当时的繁景,不见得有好处。
(实际上元朝以前,晋惠帝年号建武,晋元帝也是号建武。
唐高宗有年号上元,而唐肃宗也是有号上元。
都是一个朝代有二个相同年号的例子,先例不是始于元朝)并述说了十几条当今比不上当初至元年间的事。
至元六年(1340年),元惠宗亲自在太庙中祭祀,诏令李好文太常礼仪院事。
至正元年(1341年),李好文任国子监祭酒,后被任命为陕西行台活书侍御史,迁任河东道廉访使。
至正二年(1342年),李好文拟《长安志图》写序。
至正三年(1343年),朝廷在郊外举行祭祀,李好文受诏为同知太常礼仪院事。
元顺帝亲自主持祭祀,抵达元宁宗的庙中时,遣阿鲁询问李好文身为兄长是否该向弟弟拜礼,李好文与博士刘闻回答由于顺帝帝位在他人之后,所以该行礼。
于是元顺帝拜礼。
至此以后,每当元顺帝主持祭祀时,必任命李好文礼仪使。
至正四年(1344年),李好文被任命为江南行台治书侍御史,李好文还没出发前去就任,又改任礼部尚书,参与编《辽史》、《金史》、《宋史》,担任治书侍御史后,仍参与编修史书。
不久,李好文参议中书省之事。
工作了十天,由于编修史书工作繁忙,仍为治书,李好文后来担任陕西行台治书侍御史。
当时行台中官吏缺人,李好文一人处理行台中的事务。
朝廷派使者出巡西蜀,使者报私仇,公藉此污蔑廉访使曾文博、佥事兀马儿、王武等人。
曾文博被害死,兀马儿被迫认罪,王武不屈服,被判轻侮之罪。
李好文率领御史为王武等人的冤情争辩,并弹劾几十件奉使不法之事。
至正六年(1346年),李好文担任翰林侍讲学士,兼任国子祭酒,又迁任集贤侍讲学士,仍兼任国子祭酒。
至正九年(1349年),李好文出朝担任参知湖广行省政事,后改任湖北道廉访使,不久又被召任为太常礼仪院使。
由于皇太子逐渐长大,元顺帝为了教育太子,开设端本堂,令太子入学,令右丞相脱脱、大司徒牙不花二人负责端本堂,命李好文以翰林学士的身份教育太子,李好文极力推辞,上书给宰相,宰相将李好文锁上的书呈给元顺帝,元顺帝赞叹李好文,不接受李好文的推辞。
李好文摘出《孝经》、《大学》、《论语》、《孟子》、《中庸》等书的重点加以注释,又取史传及先儒论说,加上自己的观点想法,仿照真德秀《大学衍义》的体例,撰书十一卷,书名为《端本堂经训要义》,进呈奏表给元顺帝。
元顺帝诏令将此书送到端本堂,让太子学习。
李好文后来又集历代帝王的故事,将国运长短兴衰相关辑成书,书名为《大宝录》,辑前代帝王能效法跟该引以为戒的故事为书,书名为《大宝龟鉴》。
至正十六年(1356年),李好文上书太子希望他能参考自己所推荐的各书(《贞观政要》、《大学衍义》等书)并推行,认为如果能推广应用,那么万几之政、太平之治就不难,太子认同并接受李好文的建言。
之后,李好文经常以年迈为由打算辞官,一再请辞,却被任命为光禄大夫、河南行省平章政事,仍以翰林学士承旨一品的俸禄终其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