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萧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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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首
鹤市诸诗,为已过继妻会稽金氏秋红作也。是楼也,一帘红雨,当年观竞渡之人;四两胡香,今日哭西施之地。龙船灯火,萧观音五日而生;(前内子稚香亦观竞渡于此。)闺阁文章,吴赤乌六年而尽。嗟乎,伯鸾避地,内外何来;老莱逃名,妇夫何去?初吹吴市,误携嬴女之箫;今日高柔,空筑畎川之室。过姜白石垂虹亭畔,啼杀小红;登张伯雨散花楼头,伤哉老子。呜呼!孙子荆今朝释服,伉俪凄然;王摩诘从此寡居,头颅如许。有天首过,王献之之罪绿章;无地营斋,元微之之钱百万。谁挥急泪,和我以梁王忏罪之经;畴助缓声,哭汝以贾谊招魂之体。辞无条序,但抒感伤;言不一伦,略胪今昔。
东马塍东又虎丘,招魂寻到旧时楼。
青山巧巧还当面,白发偏偏未上头。
胥相何心老吴市,西施原不葬苏州。
皋桥无恙梁鸿在,肠断要离墓草秋。
十年前未赋招魂,谁信升仙白日真
一辈共为过去佛,两番今作未亡人。
六州旧铁难书错,百万新钱又舍身。
同别同离同死所,观音五日是生辰(前朱氏以端日生端月死,名端,其谶也。《辽史》萧观音以五日生为忌。)
⑴ 前内子稚香以净土期满,先日沐浴,立化于禾郡之乌桥尼寺,香留数日,尸举不动,迁地藏王座为殡所。
⑵ 两亡人同三十六岁,同死佛道场,同夫妇十二年,同六年聚合六年离别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