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全宋诗【介绍】: 宋徽州歙县人,字元养,一字仲退,号鉴轩。试礼部第一,教授荆门。周必大、李焘、程大昌交荐之,授太平州教官,除太学博士。学问贯通经史。所作《正论》、《机策》十余篇,多讥切时弊。
方恬,字养元,一字仲退,号鉴轩,歙县(今属安徽)人。孝宗乾道五年(一一六九)进士,调荆门军教授。丁母忧服除,授太平州教授。卒,年三十七。事见明弘治《徽州府志》卷八。今录诗四首。全宋文·卷六一六二
方恬,字元养,一字仲退,号鉴轩,又号师古,徽州歙县(今安徽歙县)人。乾道五年试礼部第一,教授荆门。周必大、李焘、程大昌交荐,授太平州教官,除太学博士。其学贯穿经史,务为可用。有论传世。见《宋会要辑稿》选举一之一七,《宋历科状元录》卷六,《宋元学案补遗》卷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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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伯恂,孝宗淳熙三年(一一七六),知盐官县(清乾隆《海宁县志》卷七)。全宋文·卷五八四三
魏伯恂,淳熙中为奉议郎、知盐官县。见民国《海宁州志稿》卷一八所载程大昌《宋三先生祠堂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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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宋诗【生卒】:1153—1223 【介绍】: 宋徽州休宁人,字从元。程大昌从子。孝宗淳熙十一年试礼部第一。知龙泉县,累迁刑部郎中。尝出使金国,议论不屈,金人惮之。后知泉州,民为立祠。寻召同知枢密院事,封新安郡侯,进资政殿大学士。卒谥正惠。有《使金录》。
程卓(一一五三~一二二三),字从元,休宁(今属安徽)人。孝宗淳熙十一年(一一八四)进士,授扬州司户参军。历崇仁县丞、知龙泉县、司农寺丞。宁宗嘉定三年(一二一○)除大理寺丞。六年,权太府少卿。七年,知泉州。十年,知福州兼福建路安抚使。十二年,除秘书少监。十三年,权工部侍郎兼同修国史、实录院同修撰。十四年,进给事中。十五年,迁同知枢密院事。十六年卒,年七十一。事见《新安文献志》卷七四《守同知枢密院事致仕程公卓行状》。今录诗二首。全宋文·卷六五二五
程卓(一一五三——一二二三),字从元,徽州休宁(今安徽休宁)人,大昌从子。淳熙十一年试礼部第一,授扬州司户参军,历崇仁县丞、知龙泉县。开禧二年除司农寺丞,出知嘉兴府。嘉定间入为大理寺丞,升尚书刑部员外郎,充贺金国正旦使。使还,授刑部郎中,权太府少卿,提举武夷山冲佑观。起知泉州,就除福建路提点刑狱公事,徙知福州。召赴阙,除秘书少监,起居郎,工、吏部侍郎。嘉定十五年拜同知枢密院事。次年四月以疾卒,年七十一。著有奏议、文集二十卷。见傅伯成《程公卓行状》(《新安文献志》卷七四),《南宋馆阁续录》卷七、九。
人物简介
全宋文·卷六三六二程准,字平叔,休宁(今属安徽)人。大昌长子。孝宗淳熙十六年(一一八九)知江阴县(明嘉靖《江阴县志》卷一二)。光宗绍熙元年(一一九○)知常熟县(《琴川志》卷三)。宁宗庆元初通判太平州。嘉泰四年(一二○四),为军器监丞(《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五之三七)。后以两浙转运判官总领浙西江东财赋、淮东军马钱粮(《后乐集》卷一外制)。官终知庆元府。事见《周文忠集》卷六二《程大昌神道碑》、明弘治《徽州府志》卷七《程大昌传》。今录诗二首。
程准,字平叔,徽州休宁(今安徽休宁)人,大昌长子。淳熙二年进士,历浦江簿,假守舒州。绍熙元年,以宣教郎知常熟县,调通判太平州,入主管官告院。累官至直焕章阁,知庆元府。见《宋诗纪事补遗》卷五九,民国《安徽通志稿·金石古物考》卷一三,《全宋词》第四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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