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清之(一一三四——一一九○),字子澄,号静春,临江军新喻(今江西新余)人。登绍兴二十七年进士第。调万安县丞,知宜黄县。丞相周必大荐于孝宗,召对称旨,改太常寺主簿。通判鄂州。差权发遣常州,改衡州。光宗即位,起知袁州,疾作,犹贻书执政论国事。绍熙元年卒,年五十七。清之少从兄
靖之学,后见朱熹,遂致力于义理之学。著有《曾子内外杂篇》、《训蒙新书》、《外书》、《
戒子通录》(存)、《墨庄总录》、《祭仪》、《时令书》、《续说苑》、《
农书》、文集。《
宋史》卷四三七有传,又见《朱文公文集》卷八七《祭刘子澄文》,雍正《
江西通志》卷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