⑸ 自注:予九年忝(原缺,据四库本补)授大理评事、知苏州长洲县。
⑻ 自注:端拱二(原作三,据《小畜集》卷一八《上太保侍中书》改)年,诏百官各言边事,因上封章极言,为上容纳。
⑾ 自注:阁下有制历,当直舍人如无除目,署名而出。
⑿ 自注:淳化元年立正仗别(四库本作正月上日)上尊号,予摄中书侍郎,捧玉册玉宝。
⒁ 自注:每休假三日后,谓之横行。于正衙参假,院吏隔夜报。
⒂ 自注:上尝赐两制棋势图:一曰对面千里,二曰独飞天蛾,三曰海底取明珠,四曰妙算无穷,人莫能晓。
⒄ 自注:每有御制诗韵难并新棋势,但上表免和,诉不晓而已。
(21) 自注:以制诰(四库本作予以)舍人兼大理寺事。
(22) 自注:故事,舍人五花判事,今则废之久矣。
(23) 自注:予在阁下,草词多不虚饰,以此亦为人所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