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李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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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全宋诗
李长民,字元叔,广陵(今江苏扬州)人。徽宗宣和元年(一一一九)举博学宏词科。高宗建炎二年(一一二八)除秘书省正字。绍兴三年(一一三三)以守监察御史出知处州(《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六五、七○)。历知泗州、建昌军(同上书卷一三五、一五○)。二十六年,由知郢州迁江南西路提点刑狱(同上书卷一七四)。事见《南宋馆阁录》卷八。今录诗十首。
全宋文·卷三九七九
李长民,字元叔,扬州(治今江苏扬州)人,李定孙、正民弟。
宣和元年应博学宏词科试,除宗学博士,官秘书省正字。
绍兴间历知漳州、建昌军,迁两浙抚谕使。
二十年知郢州。
著有《汴都赋》一卷。
见《宋会要辑稿》崇儒一之三五、选举一二之九,《南宋馆阁录》卷八,《宋诗纪事小传补正》卷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