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一藻(?—1640年),字子元,号玄根,直隶歙县人。天启元年辛酉科乡试五十八名举人,二年(1622年)壬戌科会试十三名,二甲二十一名进士。户部观政,授户部主事,五年管新太仓,六年升陕西司员外,本年升保定知府。崇祯二年升山西霸州道副使,三年(1630年)调永平道,四年改河南副使,遵化道。崇祯四年,以右佥都御史,担任辽东巡抚。六年加俸一级,九年升兵部右侍郎、右副都御史,十一年升兵部左侍郎,加服俸一级,兼右都御史。十二年加兵部尚书,十三年回部管左侍郎事。后以大学士巡抚辽东,当时吴三桂“拜其门下”,又与其子方光琛“缔盟为忘形交”。崇祯十一年(崇德三年,1638年),陈新甲主议和,遣一藻赴盛京(沈阳)与清廷接触,于是方一藻派遣一名“瞽人卖卜者”周元忠到清廷洽谈,皇太极基本上同意。方一藻建议用隆庆年间“俺答封贡”的模式与对方谈判。为黄道周所排斥,连上三疏。和议之事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