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窦滂

共 1 首
唐尚书仓部郎中姓康氏。以咸通十三年月日。薨于郑州官舍。其年月日。前左拾遗陈昼寓书孙樵曰。与子俱受恩康公门。今兆还有期。其孤徵志于子。子其无让。樵哭之恸。已而挥涕叙平生。公讳某。字某。会稽人。曾祖讳某。赠某官。祖讳某。赠某官。父讳某。赠某官。公幼嗜书。及冠。能属辞。尤攻四六文章。援毫立成。清媚新峭。学者无能如。自宣城来长安。三举进士登上第。是岁会昌元年也。其年冬得博学宏词。授秘书省正字。明年。临桂元公以观风支使来辟。换试秘书郎。五年调。再授秘书省校书郎。大中二年复调授京兆府参军。其年冬为进士试官。峭独不顾。虽权势莫能挠。其与选者。不逾年继踵升第。故中书侍郎高公璩尚书仓部郎中杨嵓太常博士杜敏求今春官贰卿崔公殷梦尚书屯田郎中崔亚前左拾遗陈昼及樵十辈。皆出其等列也。明年授大理评事兼监察御史户部巡官。明年改盐铁巡官。天付介直。不能谄言。故丞相河东公休使盐铁转运。公或请计事。将入门。裴公谓谒者曰。必康君也。裴公始以直知。终以直废。明年去盐铁。诏授大理司直。或有所谳。宰相莫能回其笔。明年授试大理司议郎兼侍御史度支巡官。明年改授检校户部员外郎兼侍御史转运推官。明年换判官。今华州刺史李公讷拜盐铁转运使。将莅事。且召偫吏曰。二十年以前推官判官。谁为廉乎。可以助吾治者。偫吏皆以公塞问。李公曰。吾得之矣。公由是不去职。咸通元年改检校礼部郎中兼侍御史。充转运判官。李公始以廉平知。终以章奏加厚。常称于班行间曰。康公宜掌帝制。或与宰相言。必慰荐之。明年诏授海州刺史。廉而不刻。明而不抉。案牍符檄。公一以口授之。偫胥辈徒搦管捉纸。字字书出。蓄缩汗慄。何暇为奸犯耶。以故老吏猾胥。畏之如神明。秩罢。退居淮阴。咸通八年诏拜大理少卿。明年迁尚书仓部郎中。充西川宣谕制置盐铁法使兼西川供军使。赐紫金鱼袋。公驰驿至西川。不浃旬而盐无二价。蜀氓至今赖之。会西川节度使刘公以疾薨。戍兵日至。军储不给。糗无常价。而度支有定估。遂乘传诣阙。且请与度支计事。无何。诏以窦滂代公。公遂守仓部郎中。会窦滂逗遛不以时之任。朝廷欲以警之。其年十一月遂贬公为澧州刺史。明年移郑州长史。朝廷或有繁难之任。议莫不以公为言。宰相且将用之。呜呼。天歼正人。诚疲民之不幸。非公之不幸也。公娶长乐冯氏。故给事中累赠太尉讳审第三女也。公十二男八女。长曰齐。乡贡进士。次曰颜。乡贡进士。次曰言。明经及第。次曰某云某。长女适盐州防禦判官试大理评事高迟。七女未笄。夫人自京师携其孤奔。丧于管城。其年九月三日。以公之丧权窆于孟州河阴县某乡里。铭曰。
会稽之英,斗牛之灵。
并钟德门,公实挺生。
月中搴桂,日下驰名。
芸阁清秩,牢盆美声。
出牧东海,贰卿寺。
鹓行望郎,锦川星使。
骐骥蹀足,蛟龙得水。
富贵可期,烟霄渐迩。
谪非其罪,天道宁论。
不复双阙,遂归九原。
圃田发纼,河阴封树。
勒石载铭,庶几终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