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咸丰十年,盗劫尚书灵桂。御史奏言:大司寇、少司寇家均被寇。同治九年,军机大臣宝钧言中饱太多,出朝房,有飞刀刺之者。执讯,言醉狂,竟释不问。黄编修问其事于宝公,云外人造言也。
⑵ 外间传,安得海供膳用粗瓷器,圣母问故,对曰:『昨六耶言官中求索多。』圣母不悦。未几,恭王革去议政王。
⑶ 又传云,恭王每入对,常赐茶。一日忘设,王误举御杯,故云失仪。
⑷ 翰林编修蔡寿祺奏劾恭王。王尝言蔡不宜在翰林。及奏上,太后问王:『有人言女,知之乎?』王对:『蔡寿祺非好人』大后怒,遂罪状恭王,几不测。蔡先以奏示倭仁,故后并怨倭。
⑸ 安子取中旨往苏、杭催办织造,恭王以山东巡抚丁宝桢奏,于德州执斩之。
⑹ 内移府堂郎文锡有殊宠,赏赐二品顶带。其父总管明善方谋所谢,文锡还,言已面谢矣。明善以其子骄恣,恒持斋求免祸。势倾一时。同治十一年,御史张景青劾罢之。其词斟酌,得去佞幸之术。
⑺ 散馆试士,弟一人严辰有『女中尧舜』语,降附二等,改部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