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骆先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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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方玺 朝代:明末清初

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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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方玺(1590年—1649年),字尔玉,号武懿,浙江绍兴府诸暨县人。
南京刑科给事中、湖广副使骆问礼孙。
从叔骆先觉,同榜进士。
天启元年(1621年)辛酉科浙江乡试六十名举人,二年(1622年)壬戌科会试三百七十二名,三甲一百七十五名进士。
三年授句容知县,四年丁内艰归,七年起补南海县知县,崇祯四年考察,七年补山西布政司照磨,八年升临晋县知县,十年擢工部营缮司主事,升工部虞衡司员外郎,管三山。
崇祯十年八月,方玺奏:『皇上以廷臣不足,用中官;而内臣邀此旷典,必能捐躯报主。
惟皇上善用中官,故中官为皇上用』。
刑科给事中何楷驳其通内呈身,吏部以削籍请;上手敕降谪外职(江西按察司照磨)。
十一年二月,下刑部尚书郑三俊于狱。
初,宝源局铸钱,穴墙构奸;又有隐屯豆七千馀石者:事下刑部,如律抵罪。
上以为轻,屡履如故;并逮郎中熊经、主事骆方玺、王家录讯之。
南明弘光亡后,在定海总兵王之仁军中监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