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生卒】:?—1657 【介绍】: 明末清初山东堂邑人,字蓬元。明万历二十九年进士,官至工部尚书。以军械不备,下狱,旋戍边。召还后授兵部侍郎。甲申之变时,曾受李自成军拷掠。寻南下福建,为明唐王浙直总督。顺治三年归清,官工部尚书,加太子太保。有《礼经集注》、《乐经集注》。维基
张凤翔(1577年—1657年),字稚羽,号元蓬,山东东昌府堂邑县(今山东省聊城县),明末清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山东乡试第十四名举人,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登辛丑科进士,授直隶广平府推官,升吏部稽勋司主事,万历三十五年,任文选司主事。万历四十年,升任验封司员外、文选司郎中。泰昌元年,改任南京太常寺少卿。天启元年,任北太常寺少卿。天启二年三月,任右佥都御史、巡抚保定等地,此后叙平妖靖乱功,加升右副都御史。天启三年十月,加升兵部左侍郎,孙翕之荫锦衣卫百户,十一月刑部左侍郎乔允升升任尚书,张凤翔被命回部管事。丁忧归。天启五年正月起补原官,寻署部事,六月引疾求去,允之,寻为御史田景新、陈朝辅疏参为门户传头,东林帮手,被令冠带闲住并削荫子。崇祯元年,起为吏部左侍郎,次年升工部尚书,时清军入关,京师戒严,以都城悬帘狭薄,崇祯帝大怒,二年十一月与兵部尚书王洽同被入狱,谪戍陕西。四年四月,上念旱,释前工部尚书张凤翔、左副都御史易应昌、御史李长春、给事中杜齐芳、都督李如桢。明亡后归顺清朝,顺治三年,起用为户部右侍郎,请减山东加饷八十三万。顺治五年,改吏部左侍郎,加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请设三省总督,用张存仁平诸土寇。顺治八年,升任工部尚书,同年加太子太保。十年正月以年老致仕。顺治十四年卒,年八十一。十五年三月赐祭葬如例。
人物简介
李长春(?—17世纪),字叔茂,号东起,江西吉安府安福县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李长春是万历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江西乡试三十三名举人,天启二年(1622年)壬戌科会试二百六十六名,三甲三十二名进士,本年获授广州府推官,四年本省同考,崇祯元年考选,升浙江道御史,上疏罢去缉较、录用遗贤、减免漕舟、禁止私谒。崇祯二年(1629年),崇祯帝在文华殿单独召见周延儒,他和毛羽健、田时震为此事共同上疏:「汉朝大臣曾说过,公事应当著大臣公开地说;私事则不能接受。这次皇上不在朝堂、不在上朝时召见;而在私下、在退朝后召见延儒,夜深时还开启内阁大门。贤者必定形迹自远,不冒昧获得功名。如果不是,为何任用这样的人。」上疏后,崇祯帝严厉责备他们。之后李长春又弹劾周延儒图谋私利、收受贿赂,崇祯帝生气得将他递捕入狱行刑,六科力救也没有作用。大学士成基命长跪会极门,自辰时到酉时都不起来,才让他免死,派往驻守边疆。不久因为天旱,和钱龙锡、易应昌、张凤翔、杜齐芳一起释放,有「五君子」之称。弘光帝继位,起用他为湖广道御史,转太仆卿。南京失守,他参与义师;得隆武帝擢任右佥都御史兼太仆卿。福京沦陷,李长春隐居不出仕,到八十三岁时去世。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3275粤ICP备17077571号关于本站联系我们客服:+86 136 0901 3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