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杜和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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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901 【介绍】: 清陕西长安人,字展如。同治十三年进士。光绪间官至刑部尚书,充军机大臣兼任顺天府尹。义和团起,赴涿州探虚实。迎合端王、刚毅,主抚用拳民。八国联军陷京,随慈禧太后至西安。和议成,以祸首赐自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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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舒翘(1848年—1901年),字展如,号琴舫,晚号慎斋,陕西长安县人,晚清大臣。
八国联军后,庚子拳乱时支持义和团杀害外国人,八国联军时随慈禧西逃,后在《辛丑和约》第二条被指为战犯应予赐死,由此自尽多次但未死,被岑春煊命士兵将之闷死。
同治十三年(1874年)进士,授刑部主事。
光绪八年(1882年)起,历任刑部员外郎、湖广司郎中、安徽凤阳知府、浙江温州道、浙江布政使。
二十一年,任江苏巡抚。
二十三年,内召入京,任刑部左侍郎兼礼部左侍郎,次年升刑部尚书。
二十五年,任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军机大臣兼管顺天府尹事。
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庚子拳乱爆发,与大学士刚毅奉旨调查回奏。
赵认为「拳匪不可恃」,但屈从刚毅,遂提出「抚而用之,统以得帅,编入行伍」、「因势利导」的招安政策。
二十六年,八国联军陷燕京,随慈禧太后逃至西安。
《辛丑条约》签订时,联军指赵为拳乱「祸首」,逼清政府严惩。
慈禧太后把赵的「革职留任」,改「交部严惩」,再改「斩监候」,最后定「斩立决」。
西安绅民闻讯,连署为赵请命,愿以全城之命,保其免死。
太后不敢将其押往刑场,怕引发民变,命「赐死于其门第」,令陕西巡抚岑春煊监督执行。
赵素来体健,试吞黄金、吞鸦片、服砒霜,十几个小时皆不死,痛苦不堪。
后岑春煊施以「糊加官」,命武士以烧酒喷纸,糊其七窍方才窒息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