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周罗㬋

相关人物:共 5 位
共 5 首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唐卫州黎阳人。约唐初数十年间在世。幼时家境尚殷富,多读诗书,曾有妻室儿女,中年后家业败落,遂皈信佛教。晚况萧条,享年逾七十。喜作诗宣弘佛理,劝诫世人,多用村言俚语,唐时民间流传颇广。有集。
唐诗大辞典 修订本
生卒年不详。
卫州黎阳(今河南浚县)人。
桂苑丛谈》谓其生于隋时,为黎阳人王德祖收养;《云溪友议》卷下则谓其“生于西域林木之上,因以梵志为名”。
二书记载皆涉神异,不尽可信。
敦煌写卷王道《祭杨筠文》称其为“通玄学士”。
生活时代大致在唐初数十年间。
据诗中自述可知,其家境初时颇殷富,幼时多读诗书,成年后家业败落,晚况颇萧条。
曾有妻室儿女,中年后皈信佛教。
享年可能达七、八十岁。
王梵志诗歌以说理议论为主,多据佛理教义以劝诫世人行善止恶,对世态人情颇多讽刺与揶揄,对社会问题间亦有所涉及。
诗风平易浅显,多用村言俚语,时带诙谐幽默之趣,常寓生活哲理于嘲谐戏谑之间,寄嘻笑怒骂于琐事常谈之中。
其诗在民间流传广泛,在诗坛上曾产生不小影响。
寒山、拾得、庞蕴等人所作诗偈,皆承其绪余而有所发展。
王维、皎然、白居易等诗人亦曾受其影响。
其诗在两《唐书》中未曾著录。
《日本国见在书目录》成书之时相当于唐末,已载有《王梵志诗》2卷,知唐时已传至日本。
宋史·艺文志七》曾著录《王梵志诗集》1卷,今不存。
唐宋人所著《诗式》、《历代法宝记》、《云溪友议》、《鉴诫录》、《林间录》、《冷斋夜话》、《梁溪漫志》等书中收录其诗20多首。
全唐诗》未收其诗。
敦煌遗书中唐五代写本有王梵志诗歌抄本约30种。
1925年,刘复校理巴黎所藏两种抄本,收入《敦煌掇琐》。
1935年,郑振铎复校录1卷,收入《世界文库》。
此前,日本所编《大正藏》中,亦收有其诗1卷。
王梵志诗始为世人注意。
1983年,中华书局出版今人张锡厚《王梵志诗校辑》,据28种写本录王诗336首,并予校订注释,一时颇称完备。
此书出版后,俄罗斯所藏列一四五六卷王梵志诗始公布于世。
张锡厚将此卷与另一写本拼合,另得诗60余首,刊于《文学遗产》1988年第六期。
1991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项楚《王梵志诗校注》,收诗390首,最为完备。
全唐诗补逸
王梵志,卫州黎阳人。编诗一卷,计一百十一首。案:《全唐诗》无王梵志诗,生平事迹不可考。《太平广记》所载,神诞不可信。刘复《燉煌掇琐》据巴黎国家图书馆藏二七一八号燉煌卷子录出梵志诗一卷,另以三二六六号残卷校之。今即自刘本录出,而取郑振铎本《梵志诗拾遗》补其缺。(王梵志诗卷子原为三卷,上所云即其首卷,二卷今佚,三卷胡适藏之。郑本《拾遗》,即三卷中一部分。)此外馀又见唐释皎然《诗式》及宋陈岩肖《庚溪诗话》引梵志诗各一首,今并录附于后。
邹溶 朝代:

人物简介

维基
邹溶,字南谷,清朝江南省(今江苏省吴县)人,康熙年间官员。
清朝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考取进士。
康熙三十年至三十六年(1691~1697)任陕西省汉中府洋县知县。
到任时,洋县因吴三桂部横征暴敛后元气未复,又遭大旱,疫病流行,物价昂贵,县人生活困苦,惶惶不保旦夕。
而官制盐引(官府摊派盐商运销食盐纳税凭证)高于南郑、城固各县,“引多民少、穷商血尽”,上司又额外增销“花马池盐引”,追加盐课,民众生活困苦,怨声载道。
他先后三次向汉中府知府滕天绶呈《请均盐引详府文》和《请豁加增盐课详府文》,始停止追加盐课。
为减轻县人负担,他又公布《豁免药味示》,捐俸代百姓支付摊派为上司办麝香等药味和解药的税款,并豁免以前所欠金额。
他察知本县几经战乱,死亡人口多,大片农田荒芜,赋税偏重,便招抚各地流入本县难民垦荒种地,将地丁税由三年开征放宽到六年,从第七年起附县籍为民并请府衙豁免无主荒地丁银三蠲(每蠲折银二十两),还与城固县知县胡一俊榷商修葺杨填渠堰。
捐出俸银百两,修复了长岭沟、丁家洞一带渠道,使马畅、谢村一带水田得以灌溉。
邹溶在尽力设法豁免赋税,注重生产的同时,非常注重教化。
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他见县人子弟欲学无师,便捐俸请教师,于县衙以东设立义学一所,召集民家子弟就学,常亲自出题、讲授、修改作业。
此后,又捐俸重修了旧儒学明伦堂、文庙名宦祠和县城东的天宁寺桥。
邹溶作为全县最高行政长官,尤为注重官吏的清廉。
本县向有每年冬至集中全县各行各业人员到县听点伺候,不到即拿办的官例,他认为此属陋例。
冬季是百姓休养生息、准备来年生产的最好季节,也是各行各业弥补全年收入不足的时候,何必往返数十里乃至数百里齐集到县伺候?
遂发出《停止铺行冬至点名示》的告示,明确宣布:如有违者,被害人可赴县告发,定立拿杖毙。
康熙三十二年(1693年)年,又发出《禁报轿夫禁卒示》,表明他逢公事远出,乘骑不坐轿,并捐给随员饭食,不许奸滑之徒滥报轿夫、禁卒,假公营私,诈骗县人。
如有违抗可据实指名首告,决不姑息。
邹溶认为县必有志。
县志“传述一方之事,俾官斯土者得以遵法守而审张驰,民斯土者得以兴观感而知鉴戒”。
他到任后搜求县志,仅得明代《洋县志·序》一篇,即思考修志。
康熙三十三年(1694)闰五月,当县事基本料理就绪时,他向汉中知府全世扬呈《详明纂修县志》文,请求捐俸修志。
在县丞刘馨、教谕魏之琎、训导贺爵等人的协力共事下,于是年冬月纂成《洋县志》一部,并附录了他治理洋县的体会和见解《理洋略》一文。
金世扬在邹志序文中赞道:“邹君麟凤也!

人物简介

新续高僧传·习禅篇第三之十四
释智檀,字香木,晚号肺山,姓冯氏,汉中人。
本儒家子,生有殊姿,方九龄即有志弃家学道。
顶有黑子,大如芡高于粒,有相者曰:此子松顶一珠,必高僧也。
檀闻之,益自决。
时寇盗充斥,父母继亡,避兵深山,从热病中感观世音见相,膜拜而愈。
年二十,往明珠院礼无量薙发,闻两僧对语欲了生死必须参学,乃矢 志行脚,至终南读《楞严》有感,入长安遍投讲席,所至或代座演论,群相推许。
已而叹曰:“行脚事止于是耶?
”因游湖广,与人论《圆觉》至普眼章“根根尘尘周遍法界无坏无杂”处,忽闻孩提击钟声,不觉失笑曰:原来又复杂其语。
竟下座,觉通体舒泰,不可言喻。
自是不复事义学。
抵九江参竺庵成,复谒龙池微,皆有机缘。
及造佛日,叩具德礼,结制静坐三日,举头见桂树,豁然如井中跃出,从前所见皆冰释矣。
更随普明照,问学三载。
顺治甲午年,三十五始过宝寿,参白岩位中符,遂受印可。
寻至湖湘,觅隐深山,值长沙岳麓寺久废,为虎狼所居,人莫敢近。
檀杖锡深入,就树结茅,唯一行者自随,夜则经行林麓间,虎皆驯伏。
不踰月,禅侣闻风渐至。
岁大旱,檀为诵佛祷雨,所至甘霖立沛,乡人感之,方谋建寺,而张少师秉节镇湖湘,蠲訾倡建大雄殿,督抚钜公布金建法堂丈室,门庑庖湢无不备矣,竟成丛席。
中丞三韩周公召南来抚湘,未至长沙,先梦僧于沅芷署中求见,后至山寺,宛如旧识,遂议建藏经阁。
后与召南谭论,有心静自凉一语,不合,欲罗致其罪不得,或劝檀避之,檀曰:“祸患之来,亦时节因缘,山僧得力处正在于处祸患,处祸患即所以了生死也。
”械系至狱,笞辱随之。
檀在狱中,每得食必施囚徒之饥者,有逋赎锾,代募金偿之,常劝念佛,以消夙业。
久之得释,乃诛茅天岳云腾寺。
未几,游南岳,住马祖传法院。
康熙庚子春,中夜月朗,二虎怒号,若山崩石裂,直至草庐,檀策杖坐门前,厉声喝之曰:“尔业根未断。
”一虎俯伏,久之钟鸣,二虎一跃而去。
檀戒侍者:“慎勿言,恐谓我惑众。
”后往山谷者,多见虎,虎不伤人,人皆知虎为檀所驯。
辛丑,道出衡阳,访郡守张公,闻城外杀伤二虎,檀太息曰:“莫是我护山虎也。
”惋惜不已。
次日回寺,有虎于说法堂前大吼数声,檀闻之,喜曰:“吾护山虎固无恙也。
”然虎若善解人意,每于寺众聚集,新建柱梁,吼声相应,不约而然,屡验无爽。
尝有句云“玲珑茅屋无关设,虎鹿终朝伴作邻”即其事也。
及檀寂,虎亦去。
著有《便麓居》、《剪蔓篇》《滇游集》《岳麓衡书》、《埋云草》及文集语录若干卷。
铎罗 朝代: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Carlo Tommaso Maillard de Tournon(1668—1710) 一译作多罗。
罗马教廷派华特使。
出身意大利都灵贵族。
1701年被教皇克雷芒十一世祝圣为主教,领宗主教衔。
后携教皇禁止中国教徒拜孔祭祖敕令,率使团来华。
康熙四十四年冬抵北京。
次年因透露其来意,引起康熙不满,离京至南京。
四十六年,在南京公布教皇禁令后去广州,因拒交教廷任命状,被押送澳门。
澳门总督禁其活动,并软禁三年,病卒。
万大洪 朝代: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湖北汉阳人,一说广东东莞人。
天地会成员。
清咸丰二年,假托太平天国发布“万大洪”告示,在太平军从广西永安州向南京进军途中公布,号召人们“共兴义举”。
抄件藏英国不列颠博物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