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钱若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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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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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桢(1535年—1589年),字柱甫,号洙泉,直隶苏州府吴县人,长洲县民籍。
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甲子科应天府乡试第一百五名,万历二年(1574年)甲戌科会试第十名,登三甲第六十六名进士。
万历八年(1580年)六月选授福建道试监察御史,十一年正月与给事中冯露弹劾总督三边兵部左侍郎高文荐,文荐革任闲住。
十二年巡按江西,弹劾临江府知府钱若赓杖毙二百余人,逮其下狱。
十五年巡按直隶,十六年四月升大理寺右寺丞,转左寺丞,十七年六月升右少卿,同年卒,享年五十五。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540—? 【介绍】: 明江西临川人,字汝德,号继峰。嘉靖三十八年进士。隆庆初,官刑科给事中,谏用中旨定罪及厂卫密察部院诸官事。万历中,官至刑部尚书,辑嘉靖三十四年以后事例与刑名相关者为《问刑条例》。卒谥庄僖。又有《刑书会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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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化(1539年—1589年),字汝德,号继峰,江西承宣布政使司抚州府临川县(今江西省抚州市)人,嘉靖己未进士。
万历间官至刑部尚书。
卒谥庄僖。
江西乡试第二十六名举人。
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中式己未科三甲第十四名进士,授职湖广衡州府推官,改任凤阳府推官,候补升户科给事中。
隆庆元年(1567年),任刑科右给事中。
隆庆三年,改任兵科右给事中、户科左给事中、刑科都给事中。
隆庆四年(1570年),请求释放被囚禁的大臣郑履淳、李芳,等到朝廷会审,又请求释放李巳,几人都得到宽恕。
当时高拱执政,路楷、杨顺因处决沈鍊而判死罪。
高拱想改变路楷处境,称杨顺是祸首,杨顺处死,路楷可以不死。
舒化将狱案文件向高拱展示说:“白莲教案中本无沈炼姓名,而由路楷加入。
故路楷确是祸首。
”高拱又提议宽恕方士王金等人罪过,舒化称:“这是先帝的遗诏,假如想免罪,应该怎么解释?
”与高拱意见相抵,被贬出京城,任陕西参政,他因此上疏乞归。
万历三年(1575年),出任山西按察使。
万历五年,改任河南按察使。
晋升为太仆少卿,又因病回乡。
再由南京大理卿召至京师,任刑部左侍郎。
任内,云南、缅甸反叛平定,皇帝亲临午门楼察看俘虏。
舒化宣读奏词,声音洪亮,抑扬顿挫,万历帝非常赏识。
遇上刑部尚书空缺,皇帝亲拟诏令录用舒化。
舒化上奏称:“陛下的仁慈出自天性。
知府钱若赓、知州方复乾因为酷刑而死于戍边。
请求申命大小臣僚,让他们各自遵守律法条例,不要滥施酷刑。
大明律》一书,高皇帝在两厢房中阅览,亲手更改、审定。
现在还没有经过详细审议的案子就命令从重治罪,已经审定了的案子又下诏指令加罪而后斩杀,这就是说律法不值得为根据。
去年冬天不时下雨下雪,灾异频繁出现,过错就在此处。
”皇帝下优诏答复他。
遇上续修《会典》,于是他编辑了嘉靖三十四年以后事例与刑法名称相关的案子三百八十二条,上奏皇帝。
皇帝下诏将它告示朝廷内外。
万历十四年(1586年),舒化应诏陈言。
请求皇帝「清狱讼,速讯谳,严检验,禁冤滥」,而以恪守天条、安抚百姓、回归本源的圣心,得到皇帝嘉纳。
神宗顾虑臣子欺罔,间或有人揭发,就派遣官吏去加以逮捕,搜取证据,文书累叠积压。
舒化称:“主上治政法则贵在抓住纲要,不应当侵扰有司;徒然使人将过失归咎于皇上,而下属反而借机掩饰过失。
”潞王府的小校因事被兵马司吏目鞭笞,皇帝恼怒,将吏目逮捕,投入诏狱,拷打致死,又将七名捕卒治罪。
舒化为此争辩。
皇帝下诏将为首的一人治罪,其余皆得宽宥。
次年京察,南京科道抨击舒化。
于是他多次上疏请求回乡,神宗不允。
遇上考察囚犯的事,他又开始办公。
宦官中的贵人传达皇帝的旨意要宽恕三十多名死囚,舒化争辩主张不宽恕。
诏令最后依从了他的建议。
不久他称病重,于是回到家乡。
万历十七年(1589年)卒,朝廷追赠太子少保,赐谥庄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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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645 【介绍】: 明浙江鄞县人,字孝直,号玉尘。
钱若赓任临江知府,被诬当诛,羁狱三十七年。
敬忠万历四十七年成进士,值熹宗即位,乃具疏鸣冤,囚服伏禁门外,父得释归。
累进刑部郎,寻以忧归。
后家居奉母几二十年。
弘光帝立,上疏言事,为马士英等所阻。
清兵渡江后卒。
有《偶存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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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敬忠(1581年—1645年),字孝直,号玉尘,浙江宁波府鄞县人,有《偶存集》。
临江府知府钱若赓之子。
父亲钱若赓于礼部任职期间,因选妃事得罪明神宗,后有御史揣摩上意,弹劾钱若赓对盗匪用刑严酷,是为酷吏。
神宗欲以此罪杀之,将其下诏狱,群臣论救,下狱时钱敬忠年仅一岁,钱若赓被监禁长达三十七年之久,终不得释。
钱敬忠与兄钱靖忠、钱益忠都是在监狱中受父亲教授经史,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与钱靖忠同登戊午科举人。
翌年敬忠中会试,将拜疏,大臣谓上怒未解,惧速之死,乃不赴廷试,作誓墓文,以必死自期。
明熹宗即位,敬忠伏阙上陈,得旨下部议。
迁延未上,敬忠复奏:“臣父年已八十,倘不获宥,愿赐臣一死。
”释父出狱,通政司格之不得上,敬忠更节录前二奏,囚服跪午门,请阁部诸公为之转请。
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钱敬忠上疏:“臣父三十七年之中……气血尽衰……脓血淋漓,四肢臃肿,疮毒满身,更患脚瘤,步立俱废。
耳既无闻,目既无见,手不能运,足不能行,喉中尚稍有气,谓之未死,实与死一间耳”。
神宗下旨:“钱敬忠为父呼冤,请以身代,其情可哀。
汝不负父,将来必不负朕。
”终于将钱若赓释放,时称钱敬忠为孝子。
天启二年(1622年)钱敬忠成进士,授刑部主事,中官方炽,林居不出。
其成进士出涿州冯铨门下,冯铨方柄用,不与其通。
崇祯年间,御史沈希诏奏荐,诏以原官起用,后出守宁国府,罢归。
弘光帝时,三上疏南京,极论时事,不报。
乃归硖石之寓亭,自称「崇祯遗臣」以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