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综合
诗话
词话
古籍检索
类书集成
查询
诗词
典故词汇
对仗词汇
词谱
曲谱
诗词地图
登录
韵典
平水韵
词林正韵
中原音韵
中华通韵
校注
律诗校验
词格校验
曲格校验
对联校验
自动笺注
课堂
律绝创作
填词入门
公开课
学习指南
其它
简繁转换
诗社
人物:
李仕华
共 1 首
通训大夫行温阳郡守申公墓志铭
明 ·
申钦
我伯父郡守申公讳弘绪。字毅伯。生于嘉靖戊子。弱冠荫补显陵参奉。历缮工监役。广兴军器,尚衣主簿。司宪府监察。掌隶院司评。永平县令。司仆,汉城判官。温阳郡守。清州判官。通礼院引仪。昌平县令。年六十五。避壬辰岛夷之乱。旅寓春川疾卒。权厝其地。越三年甲午。移窆于高阳沙里岘某向之原。其后十五年己酉。公之第五男鈛。撰公系历治行。谓钦曰。我先人之声实而无以贲诸幽。则不亶为遗孤耻。钦谨受而再拜而曰。公性严毅。不拘小节。当官理事。不左右顾忌。唯视三尺如何。莅永平也。邑方凋瘵。公承简遣。慨然提挈维纲。抚摩刮剔。不三载。萎暍膏醒。民用大和。事闻。加阶以奖之。其在温阳,清州。率棘棘直遂。不阿贵要。遇污尹益持绳准。尹不悦。公竟罢归。即闭门却扫。无干进意。朝廷间采公议。屡起为守宰。而辄为不悦者所诋免。识公者咸惜之。公约于持已而裕于处人。有邻宇介于公之第。而巷不容车。公遽割隙地以畀之。时宰有求于公而不获者。恒憾公。及闻此惊曰。若申侯者。可谓为人之所难能。而不数数悦人者也。意乃解。至揄扬于荐绅间。公之直已而有隐德。大抵然也。公先后娶。先曰金氏。训鍊院正景镐女。生三男。镇,燧,键。后曰权氏。忠义卫伦女。生四男二女。镒,鈛,铦,铎,李应立,锦溪正大麟。权氏后公十三年殁。年六十七。与公葬同原。镇之出。男曰邦显,邦彦,邦稷,
邦宪
。女曰李玉立,李义忠。燧之出。男曰邦翼,邦弼,邦俊。女曰李景祺。键之出。男曰邦振,邦立。女曰李之咸,李复荣,陈起一。镒及李应立无后。鈛庶出男女铦,铎。锦溪所育。皆幼。曾孙男女若而人。公之世出自高丽太师壮节公崇谦。初居谷城。佐丽祖一三韩。赐壁上功臣之号。食于平山。仍籍焉。入我朝有讳晓。文科状元。为司谏院右正言。言事不合。弃官。徵不起。自号西湖散人。年八十而终。于公为高祖。曾祖曰自继。典牲署主簿。祖曰世卿。社稷署令。考曰瑛。议政府右参赞。参赞公推恩三世。追封正言公为都承旨。主簿公为参判。令为判书。妣曰禹氏。丹阳伯玄宝之裔。学生锡圭之女。参赞公有四男。公其长也。公有器若才而不得施诸用。乃子姓不匮。其毓庆于斯非耶。钦犹子也。瞯公于居平者熟。不敢谀墓为也。缀以铭曰。
位才列于士,年未望于耋。
与器之宏,而嘏则窒。
不食于躬,惟后之畀。
而窾之铭,可质诸祇。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3275
粤ICP备17077571号
关于本站
联系我们
客服:+86 136 0901 3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