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常存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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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洪 朝代: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明苏州府昆山人,字思禹。
成化二十年进士。
授刑部主事。
明习律令,廉介自守,三次奉命按治刑狱,事皆涉中贵,悉以律论。
常存仁恕之心,不肯轻判死刑。
迁广东海道副使,严办通番买港之徒,外商船舶来者大减。
中官利通私货,潜以黄金馈之,拒不纳。
刘瑾欲中伤之而无所得,乃以裁缺免其官。
寻召为山东按察使,道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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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洪(15世纪—1509年),字思禹,号石林,南直隶苏州府昆山县人。盛洪是南京工部员外郎盛颐的曾孙,在成化十九年(1483年)中举人,次年(1484年)联捷进士,获授刑部主事,升员外郎、郎中,三次奉命巡察案件,皆牵涉当权宦官,他都能依法判罪,然而也持平宽仁,总对人说:「作为刑官应该死中求生,不应该于生中求死。」弘治十五年(1502年)盛洪外任广东按察司海道副使,以征讨黄散仔的叛乱,他到任后视察情况,先行推出舶禁,杀死萧惟芳等贼人令海滨安宁,又上表提及通番弊端及保安事宜,获皇帝嘉纳,同时拒绝市舶司宦官拿黄金珍品贿赂,因此被流言中伤,被刘瑾以裁缺添设职官之例而罢官。回乡后他不置资产,家居萧然寒素,到正德四年(1509年)朝廷因海道事宜徵用他为海道副使,再擢任山东按察使,但在路途中他已经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