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自注:自二月初八日,虏(原作敌,据影宋本改)越铎龙桥。
⑶ 自注:摩云岭,在大潭县之上,最为险隘,而官军不守。
⑷ 自注:峰贴隘,在阶州。官军守花石,而虏(原作敌,据影宋本改)由生蕃路来犯(原作攻,据影宋本改),遂入阶州。
⑻ 自注:戎司以为鞑靼(原作蒙古,据影宋本改),而或又以为部落,为鞑靼(原作蒙古,据影宋本改)所驱。
⑽ 自注:戎师所获羌人之弓,以驼骨为面。箭亦有骨为之。
⑾ 自注:戎师获到羌人马,蹄以铁裹。时人以为未必有此,获全马却无。
⑿ 自注:一时所传鞑靼(原作蒙古,据影宋本改)不可与战,以此,官军望风不出战。
⒀ 自注:西和自三月初被围,三月末道方通,元不遣兵解援。
⒁ 自注:文南虏(原作敌,据影宋本改)人三月初攻石靴关,止五十馀骑。守倅以下春聚并百姓空城而出。
⒂ 自注:虏犯(原作敌攻,据影宋本改)将利,程信误以捷音报。
⒃ 自注:制司误得捷音,大帅遂领帐前将士上七方,将直至西和,遂有程信之败。是日寇(原作敌,据影宋本改)直至犀牛渡。
⒄ 自注:兰皋之战,麻仲、马翼、王平俱死王事,皆西边良将也。
⒆ 自注:仙人关在鱼关下,前即杀金平制司。元以程信守之。
(21) 自注:七方去沔州近百里,元以麻仲守之。仲死,吴桂守。
(22) 自注:制司自去年以来专塞小路,春间差官断塞,而交径元自可通。
(23) 自注:三关以外并无官军,民皆流徙。有老小入关,而关兵不纳,怨声盈路。
(24) 自注:制司令西康太守陈安清野,安虽能守,而既无官兵,境亦蹂践。天水守张继檄令间守仙原,天水弃矣。
(25) 自注:凤州虏(原作敌,据影宋本改)元不到,去寇(原作敌,据影宋本改)兵何翅三百里。制司拟凤守吴刚同守武林,遂委焚荡,为祸最惨。
(26) 自注:河池虏(原作敌,据影宋本改)亦未到,上司清野,盗贼溃兵乘之,遂委焚荡。
(27) 自注:是时关外百姓皆聚为盗贼,有所谓括地风、穆黑子之类。
(28) 自注:三月初七日,败音到沔,制司宅眷登舟下益昌,凡百馀艘。十一日到益昌,阅三日下果阆。
(29) 自注:三月十八日,大帅起发沔州,回司益昌。
(30) 自注:大帅行司随帐以一万人计,旌旗鼓吹,蜀人前所未见。
(31) 自注:制司谋出会卒,以便宜除二漕为制副使。
(32) 自注:兴赵原戍卒郭桂等数百人,以戎司李大亨调发失宜遂叛,声言欲杀不平人。
(33) 自注:是时,益昌富家并携老小入山避寇(原作敌,据影宋本改)
(34) 自注:是时,益昌市井小人乘时抛火者甚多,欲以作乱。
(35) 自注:虏(原作敌,据影宋本改)人元不交战,以天气炎热特穆津死而退。
(36) 自注:兰皋之败,实帐前要功而行。既败,以违令罪程信。
(37) 自注:程信虽败,较诸将尤胜,劾以灭口,或以为过。
(38) 自注:是时或者云朝廷已与鞑(原作敌,据影宋本改)人议和,将遣使通币,所以无战。
(40) 自注:鞑(原作敌,据影宋本改)兵之来,皆本朝边人为之乡道。
(41) 自注:是时,自三关以外葬为盗区,不止日蹙百里之谓。
(44) 自注:诸将以主帅不能压服,间有怨言,是以有王兴宗之变,统制安远父子死于狱。
(45) 自注:事定恩赏未及战士,而帐前吏卒以下皆赏有差。
(46) 自注:谓麻仲、马翼辈死王事而恩赏不加也。
(48) 自注:平时凡送必胜军、送戎司者无不死诸非命,未尝明正典刑,不能以数计。
(49) 自注:至利州杀戮如故,叛兵就招,尽死于必胜军之手,日以一二十人计。
(51) 自注:百姓,寇(原作敌,据影宋本改)退后官军一出即复,而官军不出也。
(52) 自注:边头原堡悉已毁坏,寇(原作敌,据影宋本改)退更不复修。
(53) 自注:寇(原作敌,据影宋本改)退之后不闻谨武备,诸公惟事高饮,大失人望。
(54) 自注:传闻寇(原作敌,据影宋本改)元出没境上,而遽申朝廷境内清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