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爚(1504年—?年),字仲美,南直隶苏州府昆山县人。治《易经》,嘉靖元年(1522年)壬午科应天府乡试第一百九名举人,嘉靖二年(1523年)联捷癸未科会试第四十一名,第三甲第二百二名进士。历任湖广按察司佥事,嘉靖十四年(1535年)十二月以平定湖广九溪湾等处峒贼军功,受到赏赐,升湖广布政司右参议,历任江西按察司副使、福建布政司右参政,三十六年四月升南京通政使司右通政,四十年九月改任北京右通政,十二月升太仆寺卿,四十一年三月升南京太常寺卿,转南京大理寺卿,四十五年九月被南京吏科给事中张崇伦弹劾,令回籍听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