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王朝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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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德明 朝代:北宋

人物简介

全宋文·卷三二六
江德明,真宗、仁宗朝宦者。
祥符至天圣间,历任内殿承制、内侍押班、入内副都知。
章献后称制之晚期,颇用外家、宦者,德明得以居中用事,权宠甚盛,内务外事,多所提举。
明道元年,以如京使、文州刺史、入内副都知为文思使、普州团练使。
二年,为西京左藏库使、并代路钤辖、三陵副使
同年十一月,为言者论列,落副都知,领果州防禦使,为潞州钤辖,卒。
见《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七四、九六、一○四、一一一、一一二、一一三,《宋会要辑稿》仪制一三之五,《宋史》卷二四二《后妃传》上。
张怀则 朝代:北宋

人物简介

全宋文·卷三三○
张怀则,天圣初为礼宾副使,景祐二年为三陵副使
见《宋会要辑稿》职官三六之三五、礼三七之三一。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591 【介绍】: 明河南商丘人,字伯敬,号栗庵。嘉靖三十八年进士。累官右佥都御史,巡抚保定。万历初,与张居正不合,引疾归。居正卒,起故官,官至吏部尚书。奖廉抑贪,责罚黠吏百余人,而不向执政请命。大学士申时行不悦,屡假小事为梗。卒官。有《四礼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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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纁(1522年—1591年),字伯敬,号栗庵(栗亭)。
河南归德府商丘县人。
同进士出身,官至吏部尚书、户部尚书,谥庄敬(一说庄敏)。
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壬子科河南乡试五十一名举人。
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登丙辰科会试二百六十四名,三十八年(1559年)己未科廷试三甲八十三名进士,兵部观政,初授永平府推官。
四十一年升任山东道监察御史、出视西关,巡按应天府等地。
隆庆元年(1567年)改巡按山西。
当时俺答汗攻陷石州,将士捕七十七人,这些人当斩。
而宋纁通过讯问后,释放其中一半多人。
隆庆四年(1570年)升任顺天府府丞,之后以右佥都御史巡抚保定诸府,期间核对兵卒并淘汰多馀的部队,节省开支。
万历初年(1573年)因与张居正不合,称病辞职,后张居正去世,朝廷官员纷举荐。
他因此恢复官职,担任保定巡抚,成功赈灾获鹿县的饥荒。
之后升任南京户部右侍郎。
万历十二年(1574年)后召为北京户部左侍郎,改督仓场。
万历十四年(1576年)升任户部尚书,当时明朝国运开始衰退,他力主减少山西灾荒地区的税费,并增加边疆屯田。
当时万历帝弟潞王从京师返回封国新乡,万历帝用三十万白银为他购买珠宝,后在宋纁强烈要求下,减少了十万两。
万历帝为自己庆贺增加二十万白银,宋纁坚决反对,最终万历帝方才罢免此事。
宋纁在户部的五年,正值各地多灾多难。
他坚持反对奢华浪费以解决开支,并将资金分成轻重缓急以筹资。
都御史吴时来以吏部尚书杨巍年老求去,忌惮宋纁名望在自己之上,于是两次上疏弹劾,宋纁两次请求辞职,万历帝均没有许可。
而杨巍离开后,宋纁代替出任吏部尚书。
杨巍在吏部时,不能阻止官员贪污,遇到事情则动辄请求上级指示。
宋纁上任后,决断官员卖官鬻爵,并罢免贪污受贿的上百名官员,受到朝廷一致赞誉。
他不徇私也不结党,然而在选择文选员外郎缺官中,他计划起用邹元标,却招致大学士申时行反对。
宋纁无奈只得上疏五次请求辞职归乡,不久死于任内。
赠太子太保,谥庄敬。
宋纁为官凝重,有识力。
当时石星代任户部尚书,曾对宋纁说到某地截留巨额赋税盈馀,可以收为国有。
而宋纁则认为“朝廷的赋税盈馀,应当储蓄,而不要动辄搜刮。
如果皇帝知道地方赋税盈馀的话,则会升贪侈之心。
”当时官员建议将漕运粮储折价换成白银,宋纁则执意反对,称“太仓的粮储,宁可腐烂也不能亏空,一旦粮食不继,则没有解决措施了。
”宋纁死后,灵柩迁回家乡,葬于商丘三陵台,与宋惠公、宋哀公、宋戴公三陵台的中峰前怀。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526—1583 【介绍】: 明福建晋江人,字明岳,号槐江。
嘉靖进士。
授南京工部主事,历顺庆、梧州知府。
筑希邺堂,藏书数万卷。
有《三陵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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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自申(1526年—1583年),字朋岳,一字明岳,号槐江,福建晋江人,进士出身。福建乡试第三十二名举人。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中式庚戌科进士。授南京工部主事,历顺庆府、梧州府知府。
曾亨应 朝代:明末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645 【介绍】: 明江西临川人,字子嘉。
崇祯七年进士。
官吏部主事。
以疏荐废员,为御史弹劾,去职。
王立之明年,命弟曾和应奉父入闽,己与艾南英等谋守城。
清军至,被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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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亨应(?—1645年),字子嘉,江西临川县人。明末政治人物。曾亨应于天启七年(1627年)中举人,崇祯七年(1634年)成进士。历官吏部文选主事。崇祯十五年(1642年)中,御史张懋爵弹劾他纳贿行私,遂被谪去。南明弘光元年(清顺治二年,1645年),江西各城大多被清兵攻占,曾亨应让其弟曾和应带著父亲到福建避难。曾亨应与艾南英等死守临川城。亨应一日置酒宴客,忽清兵至。亨应避石室,被从弟出卖,曾亨应及儿子曾筠被捕。曾亨应对儿子说:“勉之!一日千秋,毋自负”。曾筠应承。父子先后不屈而死。其弟曾和应跳井自尽。清兵包围曾家村,抓获三百余人,全部处死。清乾隆四十一年,清廷追赐曾亨应烈悯,追授曾筠礼部主事,曾和应光禄寺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