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明(1447年—1527年),字惟远,号古愚,直隶大名府浚县人,军籍。进士出身。早年出身国子生,顺天府乡试第九十五名。成化十四年(1478年)戊戌科会试第二百二十名,殿试登进士第二甲第九十八名,观户部政。次年,给军响于辽东,归授云南习主事。之后担任太仓粮储巡查。成化十五年,催督卢风,淮阳、河南等地亏欠。之后父亲去世丁忧,三年后,供职福建司。成化二十二年(1486年)进阶户部承德司郎中,督储临清。继而升户部员外郎,复领山东、河南兑监。弘治十七年(1504年),治理容城县等地贪赃;次年升任郎中。正德七年,升任两浙转运使,因其廉明刚正,被当地民众称谓“铁宋”。之后升任山东左参政,后受封中奉大夫,擢升山东巡抚,期间受到刘瑾索贿,宋明不与合污,被诬陷贪脏舞弊。宋明倾家之物赔偿,刘瑾死后,户部返还宋明之物。嘉靖六年(1527年)正月卒,享年八十一岁。葬于大侄山北麓祖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