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陈叔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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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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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光溥(1502年—?
),字伯公,号一山,山东青州府益都县人,民籍。
嘉靖十六年(1537年),顺天府乡试第一名。
嘉靖十七年(1538年)戊戌科三甲八十九名进士。
授行人司行人,二十一年五月选擢广西道试监察御史,十月实授,二十二年正月启蛰,行祈谷礼于玄极宝殿,光禄寺少卿陈叔颐等人不至,皇帝以糺仪御史来聘、郑光溥失于紏查,廷杖之,调聘四川丹棱县知县,光溥陕西澄城县知县,升华州知州,累升山西提学佥事、四川参议、浙江副使。
三十五年(1556年)六月总督胡宗宪论劾福建副使杜拯、浙江副使蔡扬金、郑光溥皆文墨士,不谙军旅,缓急不足恃,请移之他所。
后官至陕西布政司参政。
周鈇 朝代:

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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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鈇,字汝威,号钝轩,山西承宣布政使司太原府榆次县(今山西省榆次市)人。
周文德之子。
嘉靖五年(1526年)丙戌科进士,改行人,升任监察御史,巡按陕西。
后再巡按山东,特改右春坊清纪郎兼翰林院侍书。
当时俺答汗入寇,总督翟鹏请求意见,周鈇上奏,后得到嘉靖帝批评,降职庐州府知事。
旋改国子监丞,擢吏部文选主事。
因和王与龄上奏一同弹劾严嵩,而被贬为河间通判。
当时吏部拟擢周鈇为南京吏部主事,严嵩称周鈇调官不过四月,不得迅速升迁。
嘉靖帝大怒,诘责尚书许赞等,令录左降官迁擢者姓名。
许赞引罪,并列陈叔颐等十六人。
嘉靖帝下诏夺许赞等人俸禄,降文选郎郑晓三级,周鈇、陈叔颐等褫职为民。
之后虽然廷臣举荐周鈇,但因严嵩在位,不复召用。
明穆宗初年,赠光禄少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