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刘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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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明诗纪事·甲签·卷二十九
䢿字安仲,一字叔恭,闽县人。洪武丁丑第一人及第,授翰林院修撰。 (俞宪《登科考》:洪武三十年丁丑,廷对之士五十一人。擢陈䢿第一。既而北方举人下第言取士不公。上阅所取多南士,疑之,诏考官刘三吾及䢿等皆下狱。命翰林儒臣重阅落卷,得六十一人,皆山东、山西、北平、河南、陕西、四川士也。䢿闽人,精数学,就试之日,谓所亲曰:「今岁状头当刑。奈何。」 已而果然。事得之闽父老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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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䢿(1362年5月9日—1397年),字安仲,号叔恭(也有称字叔恭),福建闽县(今福州闽侯)人,明朝状元、官员,闽派诗人。
陈䢿是明太祖洪武三十年(1397年)丁丑会试状元,被授予翰林院修撰一职。
在此次会试上榜的五十一人中,没有一名中国北方考生,前三名分别来自福建闽县(陈䢿)、江西吉安(尹昌隆)和浙江会稽(刘谔)。
落第的北方考生对此不满,上疏称主考官刘三吾、白信蹈等人是南方人,因而偏袒其同乡。
当时胡蓝党案余波未了,明太祖就怀疑刘三吾等是胡蓝党徒,罪之,并要求重新阅卷考试。
重阅之后,明太祖举山东人韩克忠为状元,而这一次上榜的全是北方人。
因为一次科举出现两个榜文,被称为“南北榜”或“春夏榜”。
春榜状元陈䢿与探花刘士谔被安置边卫,后来遇赦召回授官,但最后还是被明太祖诛杀。
传闻致陈䢿于死地的是他的一句话:“今岁文星见闽,为什么自己却被难狱中?
”,因明朝禁止私习天文,明太祖借此处死陈䢿。

人物简介

全粤诗·卷七四六
刘苑华,香山(今中山)人。
安仁知县刘士腾之孙女,明神宗万历四十年(一六一二)举人、户部郎何藻室。
著有《落霞山下女子吟》诗一卷。
事见清温汝能《粤东诗海》卷九六。

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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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国黻(1653年—1700年),字禹美,号后斋,江苏宝应人。
先祖是南宋承务郎刘炎。
刘士壮之子。
生年为顺治十年(1653年),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中二甲二十七名进士,改庶吉士,授户科给事中,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建言民间田亩有大有小,土地肥瘠不一,分上中下等级,请具载《简明赋役全书》,并且明示于天下。
又历督捕理事官,任内议论《逃人法》之弊端,牵连过大,有州县将逃人的案件当作牟利的买卖,后来朝廷将督捕理事官并入兵部。
官至鸿胪寺卿。
康熙二十六年任广西乡试主考。
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以疾卒于官,年四十八。
有子刘师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