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介绍】: 明福建瓯宁人,字时言。正德十六年进士。嘉靖间为吏部左侍郎,鞑靼兵逼京师,默守正阳门,故示闲暇,纵居民出入。鞑靼疑有备,不敢犯。升尚书。累官翰林学士。为人博雅有才辨,以气自豪,不阿附严嵩。然性偏浅,以恩威自归。为赵文华所害,下狱瘐死。有《建宁人物传》、《群玉楼集》。御选明诗姓名爵里
字时言,瓯宁人。正德辛巳进士,改庶吉士累官太子少保吏部尚书兼翰林学士赠太子太保谥肃悯有群玉楼集维基
李默(1494年—1556年),字时言,号古冲,福建建宁府瓯宁县人。福建乡试第五十七名举人。正德十六年(1521年)第三甲第四十六名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嘉靖元年(1522年),任户部主事,升任兵部员外郎,改吏部文选司,吏部验封司郎中。嘉靖八年,担任会试同考官。嘉靖十一年(1532年),任武会试同考官。出京任宁国府同知,累升广东按察司佥事、云南提学副使、江西左参政、湖广按察使、浙江左布政使。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七月,任太常寺卿,掌南京国子监祭酒事。嘉靖二十八年,任礼部右侍郎。嘉靖二十九年,任吏部右侍郎、吏部左侍郎。嘉靖三十年,任吏部尚书,因事被革职为民。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再任吏部尚书。嘉靖三十三年,兼任翰林学士。总督杨宜被免职,严嵩、赵文华想起用胡宗宪,李默却推荐王诰,于是严嵩甚恨之。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春正月,赵文华自江南回到北京,升为工部尚书,加授太子太保。赵文华检举李默,并从部选策题“汉武征四夷而海内虚耗,唐宪复淮、蔡而晚业不终”之句。上奏李默诽谤。世宗览奏大怒,下李默锦衣卫狱拷讯。礼部及法司奏称“默偏执自用,失大臣体;所引汉、唐事,非所宜言”。最后李默死于狱中。隆庆初,诏复官遣官谕祭营葬如例。万历年间,赠太子太保。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3275粤ICP备17077571号关于本站联系我们客服:+86 136 0901 3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