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生卒】:1490—1537 【介绍】: 明陕西长安人,字伯直,号太华。正德十六年进士。授御史。嘉靖初为工部都水司郎中,修通惠河,使粮运得直达大通桥,历官右都御史,总督蓟辽军务。遍历关险,修筑边防,调整军队布署。嘉靖三十六年,因故牵连,奉旨闲住。隆庆初改致仕。有《太华集》。御选明诗姓名爵里
字伯直,长安人。正德辛巳进士,历官右副都御史提督蓟州加兵部侍郎进右都御史有太华集维基
何栋(1490年—1573年),字伯直,又字子宇,号太华,陕西西安府长安县(今陕西省西安市)人,进士出身。陕西乡试第二名举人,正德十五年(1521年)辛巳科会试二百四十八名,正德十六年殿试,登二甲第五十名,赐进士出身,擢监察御史,同年十二月下诏狱,不久因为迟误侍班,被东厂上访告发,贬谪为常熟县丞。嘉靖元年,接替韩儒,担任南直隶常州府宜兴县知县。历升工部主事、工部都水司郎中,驻扎通州,管理通惠河。八年十二月以修河有功,升通政司右通政,仍管河道事务。十年七月以恭建神祇二坛以及神仓工程完成,升太仆寺卿添注,十一月为副使,持节册封沈府。十一年四月,以顺天、河间、真定、保定各处滹沱河连年泛溢为患,朝廷以何栋曾经治河有功,遂下令让何栋立即去治理河患。嘉靖十一年九月,何栋升任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巡抚大同。十二年四月以拾遗被弹劾,被降一级调外任。十四年正月以降级参议,很久不赴任,科道官以拾遗之例弹劾他。嘉靖二十九年二月,礼部尚书徐阶上疏推荐,起复何栋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提督蓟州军务。不久加兵部右侍郎、蓟辽总督。嘉靖三十二年十二月,兵部尚书聂豹请令科道官当廷讨论各边总督、镇巡诸臣的优劣,何栋被列名上闻,同时六科给事中王国祯等、十三道御史胡宗宪等人纷纷论劾总督何栋、总兵徐珏、副总兵崔麒、张涞、巡抚吴嘉会、艾希淳、刘玺、赵时春各种不称职之事,认为当免职处理,何栋遂被令致仕。三十六年十月,又论修边冒破之罪,兵部左侍郎吴嘉会被废黜为民,前总督侍郎致仕何栋被令冠带闲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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