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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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琛 朝代: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明福建将乐人,字廷献。正统四年进士,授户部主事,迁江西左布政使,累官南京户部侍郎。尝清理苏、松粮储,稽核严明,有能声。寻奉命巡四川,以年老力衰,还任后不久即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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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琛(1413年—?
),字廷献,福建延平府将乐县人,民籍。
进士出身。
宣德十年(1435年)乙卯科福建乡试第二十四名。
正统四年(1439年)己未科会试第四十四名,殿试登进士第二甲第十名,授户部主事,历江西左布政使,讨平朱绍纲之乱,官终南京户部侍郎。

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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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凤鸣(15世纪—16世纪),顺天府通州宝坻县人,民籍。
弘治八年(1495年)顺天府乡试举人,十二年(1499年)己未科进士,初授平阴县知县,正德三年七月选授山东道试御史,四年七月奉命巡历应天、淮扬等府,居高邮,巡历宿州,与所部指挥石玺会饮教场,投壶蹴鞠,被刘瑾缉事厂人员告发,下吏部劾治。
尚书张彩认为三人同时受命巡捕,宁杲、柳尚义所捉获的盗贼功多,而凤鸣纵恣不法,应从重治罪。
于是宁杲、柳尚义皆超迁佥都御史,薛凤鸣被贬编为徐州驿弓手,石玺罚米五百石。
不久后,复令凤鸣巡捕如故。
刘瑾伏诛后,五年(1510年)八月以瑾奸党,被黜职为民。
剥籍家居后,以爱妾赠与锦衣卫钱宁,与从弟薛凤翔有怨,嗾使厂卫将凤翔下狱,刑部审理后发现有冤情,薛凤鸣被捕讯问。
正德十三年(1518年)二月,薛凤鸣指使其妾(一说为二婢子)怀中藏着状纸,赴长安门鸣冤,并自缢而死。
以此凤翔被判死罪,薛凤鸣出狱后,受钱宁指使,状告宝坻知县周在等数十人,俱被逮赴都察院审讯,由监察御史张士隆、许完先后审理,对证之后,周在等人无罪复职,薛凤鸣被关押入狱。
钱宁又令凤鸣女状告治狱者偏枉,将张士隆、许完二人下锦衣卫狱。
都御史彭泽被下旨诘责,周在等人尽数抵罪,而许完、士隆竟被贬为外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