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黄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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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咏 其十九 北宋 · 赵炅
七言律诗
知来秘法谕恒沙,须是铅开汞上花(原注:一爻始生,五阴方下,花生于汞上,药必熟于鼎中。)
烧鍊勿令伤血脉,凡情散乱损黄牙
离男合度分明说,坎女和同不用誇
大矣日中成九转,红浆一饮到仙家
⑴ 原注:夫心印密传,灵符玄授,演九藏之奥,穷万法之源,林叶不足以比其多,恒河可以为其喻。
⑵ 原注:夫欲鍊胎易质,革秽除腐,神形合契,白日轻举者,务养其性命,存其血脉也。
⑶ 原注:道者至静为宗,精思为用,自然神感有灵,凡情不乱,黄牙自成矣。
⑷ 原注:夫金大鼎,研味真奥,八卦以成其序,男女以别其位也。
⑸ 原注:四神当位,龙虎相逢,丹砂必成,谷神长在。故不自矜,失于道体。
⑹ 原注:日中九转,十月玄功,烹鍊既精,名殊次第,即湛阴粉面等也。
⑺ 原注:道者万物之奥,群情之望,肺肠既沃于红浆,形体必栖于碧落。
我闻白龙潭,乃在黄山中。
悬泉蜿蜒向潭落,彷佛白龙游碧空。
竹木溟濛聚水鸟,岩峦飘洒吹天风。
林栖永怀容成子,瓢饮不见浮丘公。
伊谁卜宅潭之旁,双扶玉杖来相羊。
结侣时与鹿麋偶,读书夜闻蘅杜香。
北斗挂檐月当窗,山腰四面寒潭光。
云驰波涨天地动,三十六峰如舟航。
回看始信(峰名。)翠叆叆,汪生(谓于鼎、文冶,时雨平昆季受业于鼎之门。)亦有草堂在。
瘦松屈曲下前厓,造物灵奇钟后海。
欲招同心击缶吟,兀坐片石横琴待。
一室师徒相授受,两家兄弟盛文采。
杳杳武陵安足誇,夭桃此地明于霞(白龙潭,一名桃花源。)
桥欹洞口引来屐,水到人间流去花。
我欲临流树桑麻,刺船遥访幽人家。
迷津不用停桡问,迎客飞飞有白鸦(山下有白鸦一双。)
汪孝妇者,姓吴氏,歙人,归汪嵩如。岁甲寅,寇躏徽州,嵩如时客他县。其父履生遘病,方逃窜山谷,无从得医。吴忧恐不知所为,夜仓皇割左臂肉,和血濡缕杂羹汤以进,浃日而愈。吴处士嘉纪为作《割肉》诗,有曰:“儿行远服贾,家中父危笃。门外十万贼,杀人满岩谷。父病乃膈食,兼旬绝五谷。抢攘救者谁,新妇起踯躅。仰告头上天,俛视臂上肉。肉随利刃下,自糜作羹汤。忍痛釜鬵际,天角东南明。上堂先进汤,须臾再进羹。羹汤甫沾唇,翁曰胸怀阔。不知病何往,从此复啖啜。果饵恣所欢,美炙无繇设。邻人上墙问,行路争传说。贼众得闻之,传令整行列。毋惊孝妇里,兵马去蹩躠。”寇既平,嵩如行贾扬州。吴独居,织作、洴澼絖如故,时缄书重相警勉。无何,嵩如讣闻,吴绝粒食,不欲生。旋以堂上舅姑及两孤为虑,强就食饮。榇归,自擎一器,匍伏迎奠,则羹右臂肉也。盖自伤不能以活其翁者活其夫云。辛未,吴年五十,子天与、天长乞海内词人称诗以寿,欲得吴处士其人者为之先倡。不佞大均与吴处士交好。处士泰州人,字野人,高节能文,人以其言为重。大均向读处士《割肉》诗,异之,以孝妇古之贤媛也。壬申秋八月,吴小叔于鼎文冶以孝妇事自刊江邮至(刊江,疑当作“邗江”。),始知孝妇为于鼎文冶之嫂。于鼎文冶亦吾友也,乞予诗为寿。予虽不文,岂可以不继响野人而更表扬之?于是以野人所作为《前割肉》诗,而大均为《后割肉》诗,其辞曰:
新妇前割肉,割肉为翁痡。
翁苦膈食人,腹中粒米无。
门前十万寇,杀人肝脑涂。
无从乞针药,鬼伯方呜呜。
救死何所有,所有惟肌肤。
翁命系新妇,气绝只须臾。
抽刀向左臂,虽羸犹膏腴。
一脔大逾寸,重可二十铢。
非方亦非圆,圭璧良不殊。
血裹若绛雪,猩猩红不如。
聂切作和羹,翁食能无馀。
胸膈忽荡开,病瘳不待晡。
贼众闻却走,毋犯孝妇闾。
邻里竞来视,各请翁所需。
馈食悉精美,餍饫翁不臞。
夫时在邗沟,亲友皆来趋。
夫名以妇知,称妇因称夫。
不知夫视妇,芬芳长与俱。
无何先朝露,夫溘归黄垆。
讣闻不欲生,欲殉忧诸孤。
呱呱尚可弃,堂上有舅姑。
舅姑岂盘石,身衰同秋蒲。
匍匐灵柩前,奠馔无蒸雏。
抽刀再割肉,右臂白如瓠。
左臂创末平,刀口成痈疽。
疗翁未死前,割肉犹不辜。
夫既已奄逝,割肉何所图。
肉岂惊精丸,刀圭魂昭苏。
三日苟不生,神即幽酆都。
割之等泥土,祗自戕罗敷。
念己活君舅,天理庶不诬。
为夫惜一脔,恩义何次且。
报生复报死,所捐非全躯。
腥臊不足食,差胜充庖厨。
皇天令不死,五十犹勤劬。
二男已成立,干禄知读书。
母肉尚馀几,一身半菀枯。
在母如鸿毛,宁如惨自屠。
在舅如泰山,返魂因彼姝。
在夫即牲牷,肥腯逾羊酥。
吁嗟夫在外,不得亲口珠。
尊章与藁砧,骨肉何亲疏。
九泉歆此羹,味淡同瓜菹。
十年不同食,所嗜忘其初。
忍死更几时,同穴宁踟蹰。
为寿讵忍言,儿女徒欢娱。
未忘至百岁,蜉蝣归其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