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胡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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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630 【介绍】: 明陕西邠州人。万历三十五年进士。历山西参政。崇祯元年,以按察使治兵永平,迁山西右布政使。上官奏留之。三年,清(后金)军攻城,城破,自缢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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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国昌(1583年—1630年),字游圣,号天符,陕西邠州(今彬县)人。
万历三十四年丙午科陕西乡试第三名举人。
三十五年(1607年)丁未科进士,初授东阿知县,擢户部主事,补工部主事,曾官礼部员外郎。
天启六年三月,由四川副使升为山西右参政管粮,七年升本省按察使。
崇祯元年以山东按察使治兵永平,迁山西右布政使,上官奏留之。
崇祯三年(1630年)正月,清兵入关劫掠,东行至永平府,先使人伏文庙承尘上,主者不觉。
初四日黎明登城,有守将左右之,国昌觉其异,捶之至死。
随即北城楼起火,城破。
国昌在城上自缢,中军守备程应琦从之。
应琦妻奔告国昌妻,与之偕死。
知府张凤奇、推官卢成功、卢龙教谕赵允殖、副总兵焦延庆、东胜卫指挥张国翰及里居中书舍人廖汝钦、武举唐之俊、诸生韩洞原、周祚新、冯维京、胡起鸣、胡光奎、田种玉等十数人皆死。
国昌、凤奇一门尽死。
事闻,赠国昌太常卿,凤奇光禄卿,并赐祭葬,荫一子。

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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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锦涛(1871年6月20日—1939年6月12日),字澜生,男,广东南海人,中华民国政治家、经济学家。
1885年(光绪11年),陈锦涛入香港皇仁书院学习。
1890年(光绪16年)毕业后留校任教,后转任天津北洋大学堂教习。
1901年(光绪27年)以官费赴美国学习政治经济学,获哥伦比亚大学理学硕士。
1906年(光绪32年),获美国耶鲁大学哲学博士学位,师从著名经济学家欧文·费雪。
9月回国应清廷部试,获法政进士。
嗣任度支部预算司司长、统计局局长、印铸局局长、币制改良委员会会长、大清银行副监督、资政院议员等职务。
1911年(宣统3年)10月,出任袁世凯内阁度支部副大臣。
1912年(民国元年)1月,南京临时政府成立,陈锦涛出任财政部总长。
1912年3月,与许世英组织国民共进会。
1912年9月,出任北京政府财政部审计处总办。
1913年(民国2年)10月,任财政部驻外财政员,驻英国伦敦。
1916年(民国5年)6月,任段祺瑞内阁财政总长兼署理外交总长。
1917年4月,因受贿罪被收监。
当时,1917年4月上海《申报》揭露北京政府财政部在受理商人张兴汉开办炼铜厂申请的过程中,总长陈锦涛、次长殷汝骊等主要官员涉嫌收受张兴汉的商业贿赂。
该报道发表后,国会众议院提出质问,经司法调查属实,陈锦涛入狱,殷汝骊潜逃。
1918年(民国7年),陈锦涛获得大总统冯国璋赦免。
此后,陈锦涛赴广州参加护法军政府。
1920年(民国9年)4月,继伍廷芳之后出任护法军政府财政部长。
同年11月,主席总裁岑春煊失势,陈锦涛遂辞职,此后寓居上海。
1925年任西北银行经理。
1925年(民国14年)12月,陈锦涛在段祺瑞手下再度获得起用,出任财政总长兼盐务署督办。
1926年,与胡光鹿等人在天津合办中国无线电业公司。
国民政府时期,1930年(民国19年),陈锦涛出任国立清华大学经济系教授,并兼任南京国民政府财政部币制研究委员会主席。
1935年(民国24年),任南京国民政府财政部币制委员会主席。
1938年(民国27年)3月,参加南京的中华民国维新政府,任财政部长,5月兼任华兴银行总裁。
1939年(民国28年)6月10日,参加日本总领事馆的宴会时,中毒,连夜坐飞机到上海静安寺路找西医梅卓生医治,因陈中毒太深,6月12日,医治无效,去世,享年69岁(满67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