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释道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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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573—627》 【介绍】: 隋至唐初僧。河东安邑人,俗姓杨。隋文帝开皇十一年,于闻喜横水窟出家。初习《涅槃》等经,后游历诸处,广拜名师,研习诸论。有声晋冀间,时并州语云:“大头杰,难人杀。”晚住蒲州栖岩寺。
全隋文·卷三十五
道杰俗姓杨,河东安邑人,住蒲州栖岩寺。
新脩科分六学僧传·卷第二十三 义解科(三)
其先弘农杨氏。汉大尉震后也。徙居河东安邑之鸣条。隋开皇十一年。甫冠。遂东投闻喜依真莹法师剃落。寻具戒。遣学涅槃项之往岘头山诵习法华。因念曰。经不云乎。所闻宁少。所解须多。欲通其要。必俟博游。十四年。从青州何记论师所。采涉成实论二年。记以为吾论其兴矣。子能有始终者。吾诲其敢怠乎。未几。而记迁化。于是周流齐土。遍阅装寂安艺之门而道滋进。仍依沧冀魏念二师。习毗昙论依道尚于清河洪该于汲郡。练治成实论。讫四载。尝与该公定义谓论有云。唯一苦受而有三差。此文岂非以一行苦为苦受。而三差者。正以于一苦受。而随情说三受也。此是经部师计而跋摩述以为宗。可不尔耶该曰然。杰曰。若使果起酬因。说苦受为乐受。亦可因成感果。说恶业为善业。若言善业感乐果。善业非恶业。亦可乐受酬善因乐受非苦受。若言乐受酬。善因而体。即苦受亦可善业感恶果。而体即恶业。若言唯是一苦受。随情说妄乐。亦可唯是一恶业。随情说妄善。此中句意覆却例决终是一妨。该茫然。开皇九年。自卫适邺。学摄论于林法师。又禀四分于洪律师及志念法楞二师。赴隋。汉王召乃与俱读婆沙论。三载颇穷其指。尝难念师曰。若触空非触入处者。亦应识空非识住处。若以识非分。是识住处者。亦应触非分是触入处。念公含笑直视而已。仁寿二年。受楞法师十地等论。于时如智景之大论十力摄大乘。两达之涅槃。舜龛之律部。皆萃并晋而扣击同异。有可观者。故时人谚曰。大头杰难人杀。文帝崩晋阳乱。遁归乡里。阐阿毗昙心地持等。五六过。叹曰。言说之妄。终无益于生死。遂依真慧禅师于麻谷思择观理。深入缘起。慧以其宿习所致极赞美之。后约成实安般法尤有发明。徐俾神素法师集诸部之言安般法者。以利后来。武德元年。或请开十地论。杰笑曰。昼讲夜禅吾志决矣。即为开之。凡三十馀遍。且遣门人二十辈。分化于外。贞观元年七月二十八日以疾卒。寿五十五。初桑泉樊绰素与杰友善。绰既亡。其二女。忽梦乘空至曰。吾生西方极乐土矣。今来迎杰师耳。杰卧病亦尝见绰在其旁云。绰尝为沙门。周废教遽内室。至是杰瞑。众闻乐音香气满空中者。
续高僧传·卷第十三 义解篇九
释道杰。姓杨。其先弘农。汉太尉震之后也。苗裔复居河东安邑之鸣条焉。天怀颖发廓然物表。年才小学便就外傅。教以书计典籍。粗知大略。然以宿植德本。情厌俗尘。父母留恋抑夺不许。开皇十一年。岁将冠肇。垂翼东飞。投闻喜横水窟。真莹法师。莹鉴其高拔即而剃落。寻与受具令学涅槃等经。性净修明闻持镜晓。后往岘头山诵法华经月便度深。自惟曰。经不云乎。宁愿少闻多解义味。欲得通要必俟博游。开皇十四年。往青州何记论师所。听采成实。才涉二年功高四载。记顾曰。吾子形貌傀伟请对有方。学浅而思远。吾论其兴矣。傥子存于始卒。吾当诲而不倦。无几而记迁化。遂尔周流齐土。时有奘寂安艺。并号哲人。从之受道多识前令。又往仓冀魏念二论师所。听毗昙论。又于清河道向汲郡洪该所。俱听成实。始末四载。倾穷五聚。乃上下搜求。以问法主。每令该公延颈长息。尝定该义曰。论云。惟一苦受而有三差。此文非谓以一行苦名为苦受而随情说三受。正以于一苦受而随情说三受。此是经部师计。而拔摩述以为宗。可不尔耶。该曰然。杰曰。若使果起酬因说苦受为乐受。亦可因成感果说恶业为善业。若言善业感乐果善业非恶业。亦可乐受酬善因乐受非苦受。若言乐受酬善因而体即苦受。亦可善业感乐果而体即恶业。若言惟是一苦受随情说妄乐。亦可惟是一恶业随情说妄善。此中多句。终是一妨。远取伏意。覆却例决。该于时茫然曰。此中须解听。后私室便曰。子有拔群之亮。难与言也。吾老矣。弘兴论道其在子乎。由是门人胥伏。开皇十九年。自卫适邺。听休法师摄论。又于洪律师所听四分。略知户牖。意在小论。将事东行。属随汉王召沧州志念河间法楞长弘并部。忽遇斯际即往从之。听仰迦延读婆沙论。首尾三载颇极穷通。曾难念论师曰。若触空非触入处者。亦应识空非识住处。若以识非分是识住处者。亦应触非分是触入处。于时念公但含笑直视竟不通之。其论道迅猛皆此类也。然以先功小学。意为弘显大乘。仁寿二年。又依楞法师听十地等论。尔时法门大敞。宗师云结。智景大论。十力摄乘。两达涅槃。舜龛律部一期总萃。并晋中兴。乃历游讲肆观略同异。凡经六载咸陈难击。故并州语曰。大头杰难人杀。然其例并虽少。而一徵一责能令流汗。文帝崩晋阳逆节。便还故里讲阿毗昙心。又讲地持各五六遍。自惟曰。徒事言说心路苍范。至于起慧非定不发。遂停讲往麻谷。依真慧禅师学坐。思择念慧深入缘起。慧叹曰。常为法师等一从名教难偃乱流。如何始习便能住想。岂非宿习所致耶。后依成实安般念处。两夕专想观解大明。便谓神素法师曰。昨试依论文安般念观。境界极明而气逼上心。坐不安席。欲除此患终须教遣。请撰诸经安般同异。编为次第。将依遣滞。素乃取婆沙成实龙树兰若诸部。明十六特胜六种安般之相。以示之。即依修习。更逾明净。又往麻谷以呈所證。慧曰。善哉大利根者。淋落泉中诸学坐者未至此处。武德元年请弘十地。杰笑曰。息驾修禅。但名自利凡法。讲扬法化诚为利他。至于俱利事须商度。今当昼语夜默。庶得小大通洽。不亦可乎。遂即长弘三十馀遍。常随门学百有馀人。堪外化者数盈二十。斯人也刚决中恕少欲希言。择交选士。疏财薄食。苦乐不言喜愠无挠。栖岩一众举为僧主。辞不获免。若浮云焉。以贞观元年七月二十八日因疾卒山。春秋五十五。三十六夏。初有桑泉樊绰者。前周废教僧也。虽为白衣常参法宇。杰以国士遇之。绰已前亡。二女同梦。其父乘虚而至。曰吾生西方极乐土矣。知杰师将逝故来迎接。因往栖岩。其日杰患停讲。乃至寿终。常见樊绰在傍。合众又闻空中伎乐异香。故其去处虽远。不负弘导之功焉。门人依西域阇维起塔供养。
高僧摘要·道高僧摘要卷一
姓杨。
其先弘农汉太尉震之后也。
居河东安邑之鸣条。
天怀颖发。
廓然物表。
以宿植德本。
情厌俗尘。
开皇十一年。
岁将冠。
投真营法师
鉴其高拔。
即为剃落受具。
令学涅槃等经。
性净修明。
闻持镜晓。
后往岘头山诵法华。
经月便度。
深自惟曰。
经云。
宁愿少闻。
多解义味。
欲得通要。
必俟博游。
开皇十四年。
往青州何记论师所。
听采成实。
记顾曰。
吾子形貌傀伟。
清对有方。
学浅而思远吾论其兴矣。
无几而记迁化。
遂尔周流齐土。
时有装寂安艺。
并号哲人。
从之受道。
又往沧冀魏念二论师所。
听毗昙论。
又于清河道尚。
汲郡洪该所。
听成实始末。
四载。
倾穷五聚。
乃上下搜求以问法主。
每令该公延颈长息。
尝定该义曰。
论云。
唯一苦受。
而有三差。
此文。
非谓以一行苦。
名为苦受。
而随情说三受。
正以于一苦受。
而随情说三受。
此是经部师计。
而跋摩述以为宗。
可不尔耶。
该曰然。
杰曰若使果。
起酬因。
说苦受为乐受。
亦可因。
成感果。
说恶业为善业。
若言善业感乐果。
善业非恶业。
亦可乐受酬善因。
乐受非苦受。
若言乐受酬善因。
而体即苦受。
亦可善业感乐果。
而体即恶业。
若言唯是一苦受。
随情说妄乐。
亦可唯是一恶业。
随情说妄善。
该于时茫然。
后乃曰。
此子有拔群之亮。
难与言也。
吾老矣。
弘兴论道。
其在子乎。
由是门人胥伏。
开皇十九年。
自卫适邺。
听林法师摄论。
又于洪律师所。
听四分。
东行。
属隋汉王召。
沧州志念。
河间法楞。
长弘并部。
忽遇斯际。
即往从之。
听仰迦延读婆沙论。
首尾三载。
颇极穷通。
曾难念论师曰。
若触空。
非触入处者。
亦应识空。
非识住处。
若以识非分。
是识住处者。
亦应触非分。
是触入处。
于时念公。
但含笑直视。
仁寿二年。
又依楞法师。
听十地等论。
尔时法门大敞。
宗师云结。
智景大论。
十力挕乘两达涅槃舜龛律部。
一期总萃。
并晋中兴。
乃历游讲肆。
观略同异凡经六载。
咸陈难击。
故并州语曰。
大头杰。
难人杀。
文帝崩。
晋阳逆节。
便还故里。
讲阿毗昙心。
又讲地持。
各五六遍。
自惟曰。
徒事言说。
心路苍茫。
至于起慧。
非定。
不发。
遂停讲。
往麻谷依真慧禅师。
学坐思择念慧深入缘起。
慧叹曰。
常谓法师等。
一从名教。
难偃乱流。
如何始习。
便能住想。
岂非宿习所致耶。
后依成寔安般念处。
两夕专想。
观解大明。
便谓神素法师曰。
昨试依论文。
安般念观。
境界极明。
而气逼上心。
坐不安席。
欲除此患。
终须教遣。
请撰诸经安般同异。
编为次第。
将依遣滞。
素乃取婆沙成实。
龙树兰若诸部。
明十六特胜。
六种安般之相。
以示之。
即依修习。
更逾明净。
又往麻谷以呈所證。
慧曰。
善哉大利根。
淋落泉中诸学坐。
未至此处。
武德元年。
请弘十地。
杰笑曰。
息驾修禅。
但名自利己法。
讲扬法化。
诚为利他。
至于俱利。
须当昼语夜默。
庶得小大通洽。
遂即弘敷三十馀遍。
常随门学百有馀人。
堪外化者。
数盈二千。
择交迁士。
疏财薄食。
苦乐不言。
喜愠无挠。
栖岩一众举为僧主。
以贞观元年七月二十八日因疾卒山。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宋杭州钱塘人,字南伯。
神宗元丰二年进士。
累官度支郎中,出为提点淮西刑狱,徙两浙,又徙江东。
京师营土木,命输殿材,邦式奏言非其地所产。
又受命治醉斥宫禁事者狱,其人自忖必死,而狱成,仅坐远徙。
官终中大夫。
卒年七十五。
全宋文·卷二五二八
周邦式,字南伯,钱塘(今浙江杭州)人。少好学,元丰二年进士。主楚州宝应簿,调祥符尉,知封丘县,通判磁州、郓州,提举秦凤等路常平,提点淮西刑狱。政和二年移为两浙提刑,次年又徙江东。官终中大夫。卒年七十五。见《咸淳临安志》卷六六,《会稽续志》卷二。